錢雲會
錢雲會
錢雲會(1957.10.13-2010.12.25),浙江樂清蒲岐鎮寨橋村人。2005年當選村主任后,因土地糾紛問題帶領村民上訪。在5年的上訪過程中,先後3次被投入看守所。2010年12月25日上午9時,被工程車撞死。
有網友爆料,錢雲會是被“有些人故意害死的”,樂清市公安局在隨後的發布會上稱,這是一起交通肇事事故,錢雲會當時撐一把雨傘從右側向左側橫穿馬路,工程車緊急剎車但仍與死者發生碰撞,造成錢雲會當場死亡。
2011年1月29日,據報道公安機關已查獲了錢雲會出事當天所戴的附有微錄設備的手錶。
錢雲會生前照片
另據爆料網友稱,當時是有人給錢雲會打電話,他出家門后便被一些人按住,隨後發生了這起“事故”,因此錢雲會是被“有些人故意害死的”。而從肇事車輛上指揮並在出事後離開的肇事者,據稱是當地一名謝姓官員。此帖一出,更有不少自稱是事發現場周邊居民的網友們相繼發帖證實此情況,而亦有一些網友表示散播錢雲會是“被謀害”的觀點者是在造謠生事,並稱錢在當村長時“一直都是貪污不辦事”。
據樂清交警調查,肇事司機叫費良玉,安徽籍,系車主,駕駛證,2012年12月2日,他請來老鄉黃標幫忙駕駛工程車,他和黃標輪流開車。
事發當天,他們從虹南大道灣底村一工地運石料去臨港工業區圍墾工程。出事後,費良玉和黃標一起到虹橋交警隊,向警方陳述了事故經過。
費良玉已被警方刑拘;黃標因提供虛假證言,被治安處罰。
浙江樂清蒲岐鎮寨橋村村主任錢雲會被一輛大型工程車壓斷脖頸。當地村民稱,“村主任是被4個人抬起,扔在工程車前輪下壓死”的。看守所。對於碾壓一事,官方通告稱寨橋村路段發生一起交通事故,錢雲會被撞死。
記者電話聯繫了樂清市蒲岐鎮鎮政府辦公室,一名工作人員接電話后告訴記者,他認為這只是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而當記者問及,如何解釋網友稱這是因為錢雲會的舉報影響了一些人的利益才橫遭不測的說法時,這名工作人員笑著表示:“你們覺得會有人干這樣的事情嗎?你還是去找市委宣傳部吧。”樂清市委宣傳部一名楊姓科長則告訴記者,樂清市蒲岐鎮確實發生了這麼一起交通事故,肇事司機也已被警方控制,該事件正在調查處置中。具體情況已由市委宣傳部統一下發了專文。“如果有需要,我下午可以發給你一份關於此事的專文電子版。”
但截至發稿時,記者也未能接到楊科長答應發過來的關於此事的專文電子版。期間,記者曾連續撥打楊科長電話,一直無人接聽。
村主任之死現場籠罩六大疑雲
網路上傳播的現場圖片
第一,工程車逆行之謎。“發生事故路段原本是雙向四車道,為何變成了雙向二車道了?工程車為什麼不是正常行駛,而要逆行撞死死者?”
第二,死者身體方向之謎。“就算是死者當時在橫穿馬路,工程車撞過去,死者倒下,也是倒成和路一個方向的。一個向前的力不可能造成側倒吧。就算被撞給壓后,也是整個身體給壓吧,不太可能只有頸部給壓住,其他都還好好的,還剛好和輪胎、馬路成90度?難不成是死者誠心找死,橫跪在馬路上等人撞?”
第三,路口攝像頭失效之謎。“相信大家都知道在‘平安浙江’建設當中,有個‘天網’系統。也就是每個路口、村口,都有攝像頭,沒有裝的應該是少數。巧不巧,事故路段的村口原本有的‘天網’攝像頭,離奇失蹤失效了,人為還是巧合?”
第四,工程車不剎車之謎。“現在政府說是交通事故,但路面上沒有一點剎車痕迹,大家看清楚輪胎,一點點剎車的痕迹都沒有!哪怕是一點點!” (在最新警方公布的“錢雲會案”現場勘查照片中,可以看到是有剎車痕迹的)
第五,肇事司機被帶走之謎。“新聞說肇事司機已被警方控制,壓死人後5分鐘,現場已經沒有司機了,村民說是立刻上車給特警帶走的。特警來得也太快了吧?是已經等在那裡準備了嗎?”
第六,鮮血消失之謎。大家都知道一般車禍現場都會有大量的鮮血——輪胎的擠爆血管所致。可這現場除了有少許的血外,根本看不到一絲血!
第七,從網路上公布的錢雲會所帶微錄手錶播放的內容看,網友質疑被剪輯,疑點重重。
“可憐的村主任,上訪無門進車輪”
“可憐村主任竟是這樣的下場,上訪幾次,班房進幾次,真是上訪無門進車輪……”寨橋村村民對中國青年報記者說。
記者了解到,錢雲會就是一個始終在上訪的民選村民委員會主任。
2004年4月3日,浙能樂清電廠徵用寨橋村146公頃農業用地,村民沒拿到一分錢補償款,不同意簽字。2005年4月20日,寨橋村換屆選舉,錢雲會通過村民選舉當上了村主任。他任職20天後,村民找他討說法,他由此踏上了帶領村民上訪的長路。
在上訪過程中,他先後3次被投入看守所。
錢雲會的父親
村民稱,“浙能發電廠徵用我村的土地,到現在一直沒有賠償,現在發電廠已經修建完畢。而我村又有土地被政府承包給一家香港公司,名稱為臨港開發區。而壓過錢雲會脖頸的,正是臨港開發區的工程車。”
寨橋村和鄰村的村民都證實:“這個村主任以前因為征地問題上訪,被關多年,最近剛放出來,是今年該村最大的村主任熱門候選人。在選舉前夕發生命案,實在匪夷所思……”
中國青年報記者在“溫州網”上看到以下報道:“2012年12月26日,記者電話聯繫樂清市蒲岐鎮黨政辦,一名張姓工作人員說,他已經注意到網路上的消息。‘這只是一起交通事故,是有一些別有用心的人,把它和之前的上訪聯繫起來。’他說,錢雲會在2005年時,曾任寨橋村村主任。隨後,記者又電話聯繫樂清市委宣傳部和樂清公安部門,兩部門表示,有關這一事故的調查,今天下午將有新的消息發布。17時18分,記者再次致電樂清市委宣傳部,該工作人員則表示,目前還沒有進一步消息。”
天涯等論壇上仍留有“錢雲會”ID在2010年6月發出的呼籲:“如此強取豪奪、一手遮天的行為,是官還是賊?試問一個以農耕為生的村子,會自願將自己賴以生存的土地出手轉讓,不拿分毫?”
“為了解決寨橋村的土地問題,我錢雲會和眾村民為了討個說法,奔波六載,卻一直未被妥善處理。迫於無奈之下,只能上網公開事實,讓更多的人了解此事,也希望人民的權益能得到真正的維護。”
落款為“代表人錢雲會”,“此文章發布內容若有任何污衊之嫌,由我錢雲會負責。”
村民說,這幾年上訪,錢雲會沒睡上幾個好覺。他永遠閉上了眼睛。
2010年12月27日下午4:30,樂清市委宣傳部在樂清金鼎大酒店召開新聞發布會,就“12.25”樂清蒲歧交通事故有關情況進行說明。 12月25日,蒲岐鎮虹南公路寨橋村路段發生一起事故,一中年男子被撞死。隨後,此事在網路上引發熱議。肇事者已被刑拘,樂清將就有關事情進行進一步說明。
本次新聞發布會發言席設樂清市公安局,樂清市交警大隊,蒲歧鎮人民政府,中國移動樂清分公司席位。新聞發布會到場媒體有中央電視台,人民網,現代金報,青年時報,溫州都市報等有二十家媒體。
樂清市交警大隊新聞發言人稱,12月25日上午9時45分,肇事司機費良玉駕駛皖K5B323工程車從虹橋鎮往樂清灣港區圍墾工地方向行駛,途經虹南大道蒲岐鎮寨橋村段時,遇死者錢雲會(男,1957年10月13日出生,蒲岐鎮寨橋村人)撐傘從道路右側往左側橫穿,工程車緊急剎車但仍與死者發生碰撞,造成錢雲會當場死亡。根據肇事車駕駛員供述、現場目擊證人反映的情況及現場勘查結果,該事故為一起交通肇事案件。交警事故現場勘查發現,司機當時採取了剎車措施,距離5米4,交警並出示了現場圖片。
樂清市公安局新聞發言人稱,當日上午9點46分,樂清市公安局接到報警,稱虹南大道發生車禍。樂清交警和蒲歧邊防派出所警員到達現場的時候,駕駛員已不在現場,村長已經死亡,現場已經聚集了40多名村民,當時有部分不明真相的村民開始圍攻交警。后樂清市公安局派特巡警大隊達到現場,有5名警員受傷。
當日,肇事車駕駛員費良玉(男,32歲,安徽省潁上縣黃橋鎮張庄村人,屬無證駕駛)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樂清警方依法刑拘,與此同時,針對在處置該起交通事故過程中,部分村民圍攻民警、阻撓民警執法的行為,造成5名民警受傷,公安機關進行了依法查處。警方已對涉嫌尋釁滋事的錢成宇等6名犯罪嫌疑人依法予以刑事拘留。現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中國移動樂清分公司有關負責人稱,當時事發地段的移動監控設備,只能拍攝,但是沒有儲存功能。出席新聞發布會的蒲岐鎮相關負責人表示,村級組織換界並未啟動,鎮里已經成立了事故善後小組,並向死者家屬如實說明了情況,進行了安撫。
在記者提問環節。有記者提問,現場死者狀態雙手舉著,僅頸部有傷痕,為何死狀如此奇特?交警發言人稱,工程車左側檔板有撞擊痕迹,車禍時如何撞擊,死者為何有此死狀,是無邏輯可尋的。
記者問,事故發生后,死者弟弟和弟媳婦被警方帶走,是何原因?公安發言人稱,案件偵破過程中,不便透露。警方稱,關於為什麼工程車為什麼為逆行的問題,警方稱當時道路上堆積物件,工程只得逆行,所以才撞到了行人。交警初步判定當時工程車車速不快。
蒲岐鎮政府稱,錢雲會兩次被關押是因為聚眾擾亂社會秩序,一次是因為非法轉讓土地。
隨著目擊證人錢成宇被帶走調查,村民的質疑聲始終得不到有力證據。直至2012年12月28日傍晚時分,一名自稱也是目擊證人的新一村村民李海燕(化名)現身村莊,告訴記者們“錢雲會是被三個戴口罩的男子按到了滾滾車輪下”,敘述時,她渾身顫抖。
李海燕用誇張的手勢配合著顫抖的聲音。其敘述的過程是,12月25日上午9時許,她去蒲岐鎮一個寺廟買六合彩,恰好經過事發的寨橋村村口,看到了被困住的錢雲會,看到了停在路邊的白色桑塔納。
此前,有村民稱,看到剛出獄半年的村長打著一把雨傘走向村口的公路,之前還打了一段時間的電話。“三個男人,都戴著白手套、黑口罩,其中兩個反扭著他的手,另外一個人掐住了脖子。”
李海燕稱,被掐住脖子后,錢雲會有點昏迷。她曾上前好心勸阻,卻被人一把推開,她只好怯怯地緩步離去。但當她回望之際,“一輛停在五六米遠的卡車慢慢地開過來,三個人推著他背過去的雙手,將脖子推向車輪下”。
但是,樂清市並不存在新一村,寨橋村的鄰村是華一村,目擊證人“李海燕”是化名,真實姓名為黃迪燕,是一名智障人士,實際上並沒有在現場目擊。在接受《法制日報》記者採訪時,她對記者說“是寨橋村的人教我這樣說的”。第一證人錢成宇也承認“謀殺”是他的猜測。
本人姓名:錢成宇,男性,現年47歲,漢族,浙江省樂清市蒲岐鎮寨橋村村民,預防萬一,特留親筆證詞,供政府、世人參閱:
一、我為致死錢雲會第一目擊證人。兇手謀殺嫌疑即保安公司(施林雲,吳淺淺,……林明權等人其中五人。):
2010年12月25日聖誕節,天下著雨,上午9點40分左右,我從家裡走出,來到村口汽車修理廠,看見馬路對面有一輛工程車慢慢向前移動。我看準車尾平行阿叨的屋,向前移動2米左右就停下來了。
於是,我走過馬路,還罵了一句:車怎麼從路這一邊走?我往車頭望去,看見有四個同穿保安公安制服的人慌慌張張出來。離工程車尾20多米處,還有十幾個保安。我好奇轉眼圍工程車探視,看見駕駛室下的車輪底下輾壓著一個人。我走近仔細看,正是本村村長錢雲會。
我驚呆了,20多秒鐘后,才轉過神來。我就跑出馬路狂喊:救命!對面我的嫂子、嬸嬸聞聽我呼喊趕到。我手指車輪底下的錢雲會。於是,我、嫂子、嬸嬸三人連聲呼喊:救命!聞聲趕來20多個村民。我壯了膽子,就去追趕前面這幫鬼秘的人。
其中跑出一個穿黃色加克衫的人,我看見他身材約1.65米,估計130斤體重的人。他匆忙逃跑回頭望我,正好與我打了一個照面:‘圓圓的臉蛋’。我大喊:捉賊!錢文龍,錢雲根跟從我一起追趕逃跑的人;可是保安20來人予我等三人截攔住,我仨人眼睜睜地看著那一邊‘保安’予保安出勤車將逃跑人送走。原來四個穿保安制服慌慌張張人混和大幫‘保安’。我何從辨認找人?只好原路跑回。
我回到工程車旁,聞聲趕來村民大約200多人,眾人圍住工程車、屍體現常我仔細察看現場:1、工程車輪沒有剎車痕迹(正下雨天)。2、車的慢車機動,咚—咚機聲一直沒有停,直至下午3點半被武警保安搶走。3、車頭沒有磕碰跡象。4、錢雲會被壓輾在駕駛盤處的車輪底下。5、車輛行駛方向與路道反方向。6、屍體右手腕處有人強拉壓捺的印跡。7、死者的口舌卷含牙關內側(如青蛙暴死狀),死的模樣非常恐怖。8、屍體右臉頰(向外這一側),有人按捺過的印跡。9、我用手摸摸死者的前額,還是熱乎乎的。10、我看見車右前輪后10公分處位置,有一把雨傘是有人扔進去的(雨傘正是錢雲會死前所撐的)。
二、虹橋鎮交通稽查、樂清市交警大隊(長)拒絕立案“交通事故”受理。
前述過程,大概又過了20來分鐘,接舉報過來了虹橋鎮交警稽查事故責任認定測量。其中一個戴眼鏡的警官對我說:我干交警工作20多年,沒有見過這麼離奇恐怖的事。他於現場拍了幾張照片后,不做現場交通事故責任人認定等書面記錄手續,只叫我留給他聯繫的電話。
於是,我就問他:‘交通事故’處理?還是謀殺。他直搖頭:這等事我處理不了!他立即打電話彙報請示樂清市交通大隊長。大約20多分鐘后,大隊長,二執勤車隨從6位交警隊員到常大隊長觀察了現場后,他一聲不哼,也向我要了一個聯繫電話,隨勤交警隊員撤離到距工程車、屍體現場,100多米群眾議論紛紛的地方。總之,樂清市轄區二級交警稽查指揮中心,拒絕立案“交通事故”處理錢雲會致死案件。
三、我義勇守護現嘗車輛安全,並置搭靈棚。交通秩序正常,客運車輛乘載成萬觀眾,看視工程車輪如何輾磨村長?罪刑“妨礙公務”,罰拘一年八個月。
由於樂清交警綜合指揮,拒絕立案“交通事故”致死錢雲會的案件。我義勇領首:
1、限令不準死難家屬挪動輾壓於工程車輪下的屍體(直至下午3點半由武警搶走)。於是,死者左手戴(有攝像功能)手錶掩壓於身軀體底,我未發現。由王立權於11點後由虹橋廠里過來看望,何時取走我未看見。
2、不準任何人搗壞工程車玻璃等、及予車輪輪胎放氣(唯求人體傷害測量)。
3、我從嫂子家裡搬來全套器具搭好靈堂帳篷,履行農村風俗悼念故人程序。
4、唯我留存交通主管電話,須我個人承擔法律責任,維持交通秩序正常,招引了幾萬觀眾看到場面之慘烈,致樂清市保安公司人喪心病狂。次日,我被拷,逼供於樂清市公安局看守所,坐老虎凳本已痛苦難當,可另外,還有四個保安輪班坐壓我小腿,再用手轉扭我的腳掌,致我小腿腫大如茶桶,有醫院拍的片為證。其間,我的右肋骨被一拳擊斷折,一個月起不了床。
我清楚記得:一位(接待中央電視台記者採訪的細長身材)武警提審記錄我口供時我說:‘我是第一目擊證人,錢雲會是謀殺’。旁邊一位胖子‘保安’插話:‘我知道比你還早哪/記錄員立馬起立予胳膊猛蹬胖子‘保安’,不準胖子‘保安’續話。5、我親眼目睹:從12點30分開始,樂清市保安公司後盾於樂清市公安武警300多人,試圖從靈堂搶走屍體,不遂。
直至下午3點半,共溫州市警察1000多人,再驅放十幾條警犬衝鋒驅咬死難家屬及圍觀村民。從寨橋村口的靈堂現場抓捕了祭祀的錢雲會女兒一等四人,搶走了屍體和工程車,毀滅了謀殺案,第一現場隱匿證據,逼供王立權、我等寨橋村民招認為‘交通事故’是黑、白二道,樂清市公安局(金國平局長)的擅長伎倆。
補充說明:1、我於金華市監獄入監二區見面王立權,王對我講:錢雲會的手錶里有保安擰住錢雲會的鏡頭,連慶法的屋都攝在內。裡面很暗,成錢看得比我清楚。連溫州的公安都那麼說,反正錢雲會的案鬧大了,不知我們溫州得死多少人,如不支持招認“交通事故”,先得死你兩個兒子,打針死還是吃子彈,你自己考慮。我沒有辦法呀!
2、費良玉監押樂清市公安局看守所109室,於監室中同床睡的金衛斌講自已非常冤枉的案件。與王宇(現服刑於金華市監獄)講:老夢見錢雲會被車輪壓得吐出長長的口舌,恐怖死了驚醒(作假像)。當時匆忙逃跑的人回頭與我照面:‘圓圓的臉蛋’;而費良玉(判刑三年,服刑於金華市監獄)爬牙。
浙江省樂清市蒲岐鎮寨橋村村民:
錢成宇陳述證詞
留言於2011年9月10日
全國網友關注的樂清“村長被碾死”一案,已有三組公民獨立調查團前往調查。
評論人笑蜀於28日20:08時發表的一篇微博,內容是“剛才與於建嶸先生電話十分鐘,擬由他領銜獨立調查團赴溫州實地調查樂清錢雲會慘案一事,已獲他確認,惟具體操作尚待討論。於先生不日將發布相關文告,敬請垂注”。在極短的時間內,這篇微博獲得上千次轉發與評論,博友期待之聲切切。這固然是公共知識分子對道義的承擔,但除此之外,它更提示這個世界另一種可能:除了民間小道消息與官方“大道消息”之外,對於真相的追詢其實還有第三條道路,那就是公民之力。
據傳,第一組公民獨立調查團由於建嶸領銜,包括笑蜀和趙曉等,第二組由王小山帶領眾多網友,第三組是法學博士項宏峰律師和屠夫等人。若屬實,那此次公民獨立調查團將是汶川地震志願者救災之後,最重大的公民志願救助行動。這可以被看成是社會公益行為。29日晚間,著名專欄作家連岳在微博上稱此為“破冰之旅”。連岳微博:“錢雲會事件催生的公民獨立調查團,真是破冰之旅,期待成功。如果以後類似的公民調查團經常出現,確實可能化解官民互不信任的困局。官方不應恐懼,應該歡迎。”
公民調查這種新出現的個體參與公眾事件的形式,是中國式“司法獨立”進程中民間智慧找到的一條繞體制而行的曲徑,可能可以成為一種自下而上有效的非暴力的參與體制改良的手段,現階段的公民調查雖然無法參與司法判決,但可以促進大眾參與意識,標榜行動的力量。由知識分子組織的精英“公民調查團”相對“草根”而言講章法、懂分寸、有謀略,中立理性溫和,能起到有限的緩衝民怨、調停政府採取強制手段的作用,由此減少不可挽回的態勢發生的可能性,促進體制內外一定程度上的良性互動。
但公民調查這種形式本身缺少足夠的法律支持,調查團的人身安全難以得到保障,調查能力也有諸多局限,除此之外,自發性的各自為政的公民調查團良莠不齊,難保不會形成新的問題,期待在未來幾年中能產生專業化、常規化的“公民調查”NGO。
公民調查或將成為“中國特色”第三方“陪審團”制度的雛形。
記者2011年1月4日從溫州樂清市公安局政治處獲悉,溫州樂清市蒲岐鎮寨橋村村民錢雲會死亡事件即樂清市12·25蒲岐鎮寨橋村交通肇事案的犯罪嫌疑人費良玉,因涉嫌交通肇事罪今日被樂清市公安機關正式逮捕。
2011年1月4日上午,經樂清市人民檢察院批准,樂清市公安局法制執法大隊民警向費良玉依法宣布了逮捕令,並執行逮捕。
費良玉,男,1979年8月29日出生,安徽人。2010年12月25日上午,犯罪嫌疑人費良玉在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情況下,駕駛裝載石料的皖K5B323號解放牌重型自卸貨車(核裝12405KG,超載35020KG,超載率282%)從樂清市虹橋鎮灣底村開往臨港開發區圍墾工地。當日上午9時45分許,車輛途經虹南大道蒲岐鎮寨橋村路段時,遇行人錢雲會在車前方道路右側向左側橫穿,費良玉左駕方向並剎車避讓不及,車頭左側碰到錢雲會,左前輪碾壓其胸頸部,致錢雲會當場死亡。
錢雲會案發現場圖片
簽訂賠款調解書
2011年1月18日,錢雲會家屬與肇事司機費良玉的代表等方面簽訂交通事故賠款調解書,錢雲會家屬獲賠105萬元。簽訂地點在樂清市蒲岐鎮政府會議室,由蒲岐鎮人民調解委員會主持調解。到場的錢家親屬主要有錢雲會兒子錢成旭等,賠償方為肇事司機費良玉的代表及樂清市山塘山礦山項目部等相關方面。蒲岐鎮政府有關人員到場。調解書中涉及的賠償內容有交通事故賠償金、精神撫慰金、安葬費及贍養人和撫養人的生活費用等,計人民幣105萬元。錢成旭代表家屬簽字。
事故現場示意圖
2011年1月29日,公安機關找到錢雲會的手錶,附有微錄設備,記錄了出事當天錢雲會路經出事地點被撞身亡的全過程
浙江溫州市公安局指出,樂清市“錢雲會案”偵辦單位於2011年1月14日查獲了錢雲會出事當天所戴的附有微錄設備的手錶。手錶中的微錄設備真實地記錄下了2010年12月25日出事當天,錢雲會路經出事地點被撞身亡的車禍全過程,更進一步佐證了公安部門對案件性質認定的結論。
據警方透露,事故發生后,錢雲會所在村的村民王立權在警方到達現場前從死者身上拿下手錶,並交給妻子陳亞婷藏匿,后陳亞婷又將手錶轉移到鄰居陳某某家中。2011年1月13日晚,王立權向辦案人員主動坦白了手錶一事。經鄉鎮工作人員思想動員,2011年1月14日上午陳某某主動將該手錶送交當地派出所。
微錄設備中攝錄的音像內容將作為視聽資料證據於2011年2月1日在法庭審理此案時予以出示。
2011年2月1日,浙江樂清錢雲會案一審宣判 肇事司機費良玉獲刑3年半。
浙江樂清錢雲會案剛剛一審宣判,法庭以交通肇事罪判處司機費良玉有期徒刑3年6個月;庭審現場公布錢雲會手錶錄製的畫面,2分多鐘畫面記錄了錢雲會遭碾壓前的情形,專案組稱不存在謀殺。
樂清拆遷後續報道
“該打就打,打后再講”
2012年8月12日,樂清虹橋鎮仙垟陳村黨支部和村委會共同發布了一份告民眾通知書,內容涉及工業區拆擴建工程,稱對“本村轄區攔路阻擋或在工地上無理取鬧”的村民,將“該打就打,打后再講”。
通知書中寫道:“為了確保工業區拆擴建工程順利進行,經過研究決定,凡是在仙垟陳村轄區範圍內,一律不準任何人以任何方式阻攔、耽誤工程,如在本村轄區攔路、阻擋或在工地上無理取鬧,經勸告不聽的,除報公安機關懲治外,村有必要採取強硬措施(即該打就打,打后再講)。”通知中還作出承諾:“因此造成任何傷損的,一切醫療費、誤工費及法律責任均由本村承擔。”
2012年8月21日18時37分,樂清虹橋鎮在其官方微博里向公眾致歉:“‘通知書’表述嚴重不當,已全部撤除,特向公眾表示真誠道歉。”
2012年9月8日,溫州樂清市柳市鎮山弄村村民趙某在家中受到“襲擊”。一年之前的7月30日早晨,該村另外一村民趙榮喜在家門口同樣遭到“襲擊”。9月5日,趙榮喜見到《中國經營報》記者時,他身上留下的傷明顯可見。“他們就想把我弄死,因為給我錢我不要。”
趙榮喜所指的“他們”就是指山弄村村委會主任黃龍川。因為土地被徵用獲得的返回地被村幹部挪用問題,趙榮喜不斷舉報上訪。
引起雙方矛盾的焦點則是山弄村返回地已經建成32層高的大樓,價值10億元,但本屬於村民的住宅和商鋪卻與村民無關。趙榮喜等村民為此鐵了心四處反映,但換來的結果則是人身遭到威脅。“你說多少錢,馬上打給你,不要再告了,否則……。”趙榮喜手機上收到村幹部打來恐嚇的電話。
一塊被隱瞞的返回地
一次偶然的機會讓趙榮喜發現山弄村村民被欺騙了。山弄村這個偏遠的山村位於樂清市柳市鎮,12年前成了樂清市火葬場的選址地點。
2002年,樂清市徵收了山弄村82畝土地。按照浙江有關二三產返回地規定:政府為了解決征地過程中補償標準過低問題,按照總徵收面積的一定比例10%返回村集體組織建設用地,用於村集體二三產業以及住房建設。
山弄村由此獲得了8.2畝返回地指標,被征地村民按照征地比例來分享該指標。這本是一個村民分享財富的機會,卻成了村民的噩夢。一般來說,政府應就地安排返回地,如果的確沒有辦法解決也可以異地安置。在浙江,返回地往往進行房地產開發或者興辦工廠,為村民提供更多住房和收入。
然而,山弄村在那一年只獲得了這個返回地指標,卻沒有土地可以安排。如果沒有土地指標,則意味著指標就是一張廢紙。
據村民介紹,兩年後即2004年10月18日,村委會主任黃龍川在雙委和村民代表會上稱,土地無法落實。之後,關於土地無法落實的消息在村裡流傳。結果,部分村民在不明真相的情況下將指標以每平米12元到18元的價格出售。
而事實上,2003年8月11日,樂清市會議已經明確,山弄村返回地指標落實在柳市鎮規劃住宅區內。2004年9月19日,柳市鎮呂庄村村民代表大會通過征地決議,供給山弄村8.2畝返回地。直到3年後,呂庄村村民因為土地問題來山弄村諮詢才為村民揭開這一隱藏多年的秘密。
“突然知道山弄村的返回地落實了,賤賣指標的村民覺得自己上當受騙了。”已是村委會副主任的趙榮喜告訴記者,返回地附近的商品房已經接近20000元每平米。
2008年在返回地上興建的安置房主體工程已經成型。根據規劃文件,安置房共30層,總建築面積接近5萬平方米,下面四層為商鋪,之上為住宅,每套180平米。
這個名為華鑫國際花園的安置房位於老104國道南、夏威夷大酒店西,正是樂清市柳市鎮最繁華的路段,而柳市鎮則以全國電氣之鄉聞名,其城市經濟的繁榮程度遠遠超過樂清市區。按照周邊商品房價格計算,安置房市值高達10億元。
安置房與村民無關
在村民看來,山弄村安置房出現這個局面,完全是精心設計而成。
2005年5月12日,柳市鎮政府同意立項報告,並批准125名村民安置房名單。6月21日樂清市發展計劃局批准立項並獲得樂清市分管副市長簽字。
按照浙江返回地有關規定,二三產返回地獲取立項后必須掛牌出讓,財政部門收取的土地出讓金僅僅為土地基準價的10%或者免收。獲得返回地村,邀請房地產開發公司代建,安置房建成后依據安置房名單分配房屋。
然而在2005年8月25日,華鑫房地產開發公司卻與呂庄村私下籤訂了買地協議。政府文件顯示,土地是徵收呂庄村的,是用以落實山弄村返回地指標的。
村民向記者反映,開發公司完全是空手套白狼,根本沒有出錢就獲得了土地。“房子都分完了,有什麼好說的。”華鑫房地產開發公司控制人鄭遠飛在電話里告訴記者。
“土地無法落實”的謊言,導致的後果則是柳市鎮政府批准的第二份156人的村民安置房名單,進入了大量沒有土地被征的村民,而有大量土地被征的村民卻被踢出了名單。
其中,村委會主任黃龍川及其親戚名下共有安置房20套,其他沒有指標的村幹部及其親戚名下安置房15套,而54個被征地村民卻未被列入安置名單。
樂清市監察局在給村民們的回復中寫道:山弄村上報村民名單中存在失實情況,將不是征地戶的部分村民同時上報。柳市鎮政府也曾回應上訪村民,村民安置房名單沒有集體商量,沒有公開公示。據記者了解,山弄村村委會主任黃龍川因為在另一個案件中倒賣土地在逃,目前正在通緝中。
但截至目前,柳市鎮政府並沒有採取措施來解決村民的訴求。柳市鎮鎮長包光輝拒絕了記者的採訪。熟知山弄村安置房事件來龍去脈的柳市鎮西城社區書記楊旭明則表示,華鑫房地產公司一邊低價買了山弄村的指標,一邊低價獲得了呂庄村的土地,房子建成后則可當作商品房進行出售,豈不是兩全其美的做法。
長期從事土地訴訟的知名律師,北京振邦律師事務所律師張仁表示,按照規定,村民的返回地指標禁止買賣,而建成后的安置房必須分給該村村民,分配剩餘部分則由村民代表大會決定,否則均為無效。
2012年9月11日,山弄村起訴柳市鎮政府的行政訴訟案在樂清開庭。之前,村民起訴村委會要求撤銷安置房分配名單,法院以“村民自治不屬於法院受案範圍”不予立案。而村民要求召開罷免村委會主任大會也被柳市鎮政府拒絕。
當地人認為,村民多個訴求被拒絕的原因是政府工作人員和村幹部聯手參與安置房分配。與此同時,華鑫房地產開發公司將原規劃的30層安置房,私自提高到32層卻沒有任何部門過問。華鑫國際花園正在申請房產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