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繼承人
代位繼承人
根據民法典: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被代位繼承人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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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其中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條對代位繼承人規定: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條 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輩血親代位繼承。
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繼承。
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被代位繼承人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根據民法典: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被代位繼承人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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