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資源部土地整治中心
國土資源部土地整治中心
國土資源部土地整治中心的前身是國家土地管理局土地整理中心,1997年8月經中央機構編製委員會辦公室和原國家土地管理局批准,1998年1月組建成立。機構改革后,由原"國家土地管理局土地整理中心"更名為:"國土資源部土地整理中心"。2012年3月,更名為“國土資源部土地整治中心”。
土地整治中心是國土資源部負責土地開發整理工作的直屬事業單位。
編製全國土地開發整理項目計劃,指導地方組織實施;對地方編製土地開發整理項目計劃進行技術指導;在全國範圍內選擇和運作土地開發整理示範項目;
參與擬定有關政策法規、技術規程、管理辦法,開展土地開發整理調研;
承辦對國家土地開發整理項目的驗收工作和對地方土地開發整理項目的複核;
管理、使用有關土地開發整理專項資金;
開展土地開發整理資源調查,參與編製全國土地開發整理專項規劃;
開展土地開發整理和農地轉用項目的諮詢服務及評價;
建立土地開發整理信息系統,提供信息服務;編輯、出版土地開發整理的文獻資料;
開展土地開發整理技術研究,開展土地開發整理宣傳、經驗推廣、技術培訓、指導;
開展土地開發整理的引資、國際交流與合作;
承辦國土資源部交辦的其它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