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營市衛生局

東營市衛生局

東營市衛生局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擬訂全市衛生改革與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衛生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技術規範和衛生標準;擬訂全市衛生工作政策措施、技術規範和衛生標準並監督實施。

主要職責


(一
(二)統籌規劃與協調全市衛生資源配置,擬訂區域衛生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衛生統計與信息工作。
(三)負責轄區內醫療機構的全行業監督管理;組織實施醫療機構醫療服務、醫療技術、醫療質量和采供血機構管理的政策、規範、標準;制定、實施醫療衛生職業道德規範,建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體系。
(四)貫徹執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組織實施藥品法典和國家基本藥物目錄;擬訂全市基本藥物採購、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基本藥物目錄內藥品生產的鼓勵扶持政策。
(五)指導規範衛生行政執法工作;按職責分工負責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和學校衛生的監督工作;負責公共場所和飲用水的衛生安全監督工作;負責傳染病防治和全市國內交通衛生檢疫監督管理工作。
(六)負責疾病預防控制工作,制定實施全市重大疾病防治規劃與策略,制定全市免疫規劃及政策措施;協調有關部門對重大疾病實施防控與干預,依法報告傳染病疫情信息。
(七)負責衛生應急工作;制定衛生應急預案和政策措施,負責全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預警和風險評估;指導實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與應急處置,依法報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組織協調對其他突發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工作。
(八)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責任;依法及時上報重大食品安全信息。
(九)擬訂全市農村衛生、社區衛生、婦幼衛生髮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負責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綜合管理工作;規劃並指導社區衛生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婦幼保健的綜合管理和監督工作。
(十)擬訂全市衛生人才發展規劃,指導衛生人才隊伍建設工作;負責實施執業醫師、護士執業資格制度的有關工作。
(十一)組織制定全市醫藥衛生科技發展規劃,組織實施重點醫藥科研攻關項目;參與擬定醫學教育發展規劃,組織開展繼續醫學教育和畢業后醫學教育工作;管理衛生技術准入和大型醫用設備的配置及應用。
(十二)組織開展全市衛生系統對外援助和技術交流與合作,開展與港澳台的衛生合作工作。
(十三)貫徹執行國家和省中醫藥政策,擬訂全市中醫藥中長期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推進中醫藥的繼承、創新與發展。
(十四)擬訂全市保健工作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市保健委員會確定的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承擔全市重要會議和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十五)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分工


局黨委書記、局長孫慶九,主持黨委、衛生局全面工作;
局黨委委員、副局長於學友分管規劃財務、人事教育科、黨建、紀檢監察、衛生培訓中心工作;
局黨委委員、副局長成軍華分管疾病預防控制科、衛生應急辦公室、基層衛生與婦幼保健科、局辦公室工作;
局黨委委員、副局長馬梅紅分管衛生法制與監督、食品安全綜合協調、衛生行政許可、醫學會辦公室;
局黨委委員、醫務工會主席畢平安主持醫務工會工作;
副調研員宋勇分管醫政管理、醫療緊急救援、血液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