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判決書

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告人定罪量刑的書面決定

刑事判決書是人民法院依照刑事訴訟法規定的程序,對刑事案件審理終結,根據查明的事實和證據,依法對被告人定罪量刑的書面決定,是應用寫作中常見的一種。

刑事判決書,根據我國現行法律,分為第一審刑事判決書和第二審刑事判決書。

法律規定


被告人對第一審刑事判決不服的,可在收到判決書後的第二日起十日內提起上訴;人民檢察院發現第一審判決確有錯誤,也應當依法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抗訴。
第二審刑事判決為終審判決,但二審判決確有錯誤的,被告人可依法申訴,人民檢察院也可依法提起抗訴。

寫法指導


刑事判決是指人民法院對刑事案件審理終結后,依據查明的事實和適用的法律,對被告人所犯罪行作出的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判決。刑事判決書應當寫明:①被告人的基本情況,包括被告人的姓名、性別、年齡、籍貫、住址、職務、以前是否受過刑事處罰、是否被逮捕、羈押日期等;②辯護人和公訴人的情況;③判決認定的事實、理由和適用的法律依據;④判決結果和上訴期間和上訴的法院。刑事判決一經發生法律效力,就具有法律上的拘束力。對一審判決,被告人可以在收到判決書之日起10日內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

範文


××××人民法院
刑事判決書
(一審公訴案件用)
(××××)×刑初字第××號
公訴機關××××人民檢察院。
被告人……(寫明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貫、職業或工作單位和職務、住址和因本案所受強制措施情況等,現在何處)。
辯護人……(寫明姓名、性別、工作單位和職務)。
××××人民檢察院於××××年××月××日以被告人×××犯××罪,向本院提起公訴。本院受理后,依法組成合議庭(或依法由審判員×××獨任審判),公開(或不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或員)×××出庭支持公訴,被告人×××及其辯護人×××、證人×××等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首先概述檢察院指控的基本內容,其次寫明被告人的供述、辯解和辯護人辯護的要點)。
經審理查明,……(詳寫法院認定的事實、情節和證據。如果控、辯雙方對事實、情節、證據有異議,應予分析否定。在這裡,不僅要列舉證據,而且要通過對主要證據的分析論證,來說明本判決認定的事實是正確無誤的。必須堅決改變用空洞的“證據確鑿”幾個字來代替認定犯罪事實的具體證據的公式化的寫法)。
本院認為,……〔根據查證屬實的事實、情節和法律規定,論證被告人是否犯罪,犯什麼罪(一案多人的還應分清各被告人的地位、作用和刑事責任),應否從寬或從嚴處理。對於控、辯雙方關於適用法律方面的意見和理由,應當有分析地表示採納或予以批駁〕。依照……(寫明判決所依據的法律條款項)的規定,判決如下:
……〔寫明判決結果。分三種情況:
第一、定罪判刑的,表述為:“一、被告人×××犯××罪,判處……(寫明主刑、附加刑);二、被告人×××……(寫明追繳、退賠或沒收財物的決定,以及這些財物的種類和數額。沒有的不寫此項)。”
第二、定罪免刑的表述為:“被告人×××犯××罪,免予刑事處分(如有追繳、退賠或沒收財物的,續寫為第二項)。”
第三、宣告無罪的,表述為:“被告人×××無罪。”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接到判決書的第二日起××日內,通過本院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訴。書面上訴的,應交上訴狀正本一份,副本×份。
審判長×××
審判員×××
審判員×××
××××年××月××日
(院印)
本件與原本核對無異
書記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