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科學技術獎,是以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獲得者、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國家科學技術獎獲獎項目第一完成人,以及四川省科學技術傑出貢獻獎獲得者;省直相關部門、市(州)人民政府;經省科學技術行政部門認定的符合條件的高校、科研院所、企業、學會、協會等組織機構等可以作為提名者。
四川省科學技術獎由此前的科學技術傑出貢獻獎和
科學技術進步獎2個類別調整為6個類別。新調整后的四川省科學技術獎包括:科學技術傑出貢獻獎、傑出青年科學技術創新獎、
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學技術進步獎和
國際科學技術合作獎。
四川省科學技術獎實行提名制度,候選者由個人或者組織提名,不受理
自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