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對符號

用來標明排版錯誤的記號

校對符號是用來標明排版錯誤的記號。對不同情況的錯誤,規定不同的符號,校對出某種錯誤,即使用某種符號標明,排版工人根據符號來改正錯誤。1982年,中國國家出版事業管理局批准以國標ZB1—81號專業標準方式發布了《校對符號及其用法》,對如何使用校對符號做了統一規定。共有改正、增補、刪去、保留、換字、對調次序、移位、另起行、轉移、加空、代替、說明、分開等22種符號。使用校對符號要注意校樣中的校對引線不可交叉,改正後的字元書寫清楚,校改外文要用印刷體,根據校次分別用紅、純藍、綠三種不同顏色的墨水書寫。

校對符號


校對符號,是編輯、設計、揀字、排版、改版、查紅樣、校對人員的共同語言。排版過程中的錯誤是多種多樣的,有時是有缺漏需要補入,多餘需要刪去,字體字型大小上有錯誤需要改正;有時是文字有前後顛倒或有側轉、倒放需要搬正等等。根據不同情況,規定了不同的校對符號。配樣工和改樣工,一看到某種符號時,就知道某種錯誤,可作相應處理。這對節約時間和提高工作質量,很有好處。

校對符號及其用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 校對符號及其用法(見圖冊)
校對符號-國家標準
校對符號-國家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