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藝術研究所
文化廳直屬全額事業單位
新疆藝術研究所於1985年正式成立,為文化廳直屬全額事業單位。
是自治區級唯一的,現有編製39名。下設音樂、戲劇、舞蹈三個研究室和藝術檔案室、綜合辦公室。自1985年成立以來,主要承擔並完成了國家重點藝術科研項目——“七部民族民間藝術集成志書”,即:《中國戲曲志新疆卷》、《中國戲曲音樂集成新疆卷》、《中國民族民間器樂曲集成新疆卷》、《中國民族民間舞蹈集成新疆卷》、《中國民間歌曲集成新疆卷》、《中國曲藝音樂集成新疆卷》和《中國曲藝志新疆卷》的編撰任務。截至目前為止,除最後一卷尚待全國終審外,前六卷均已出版,七部集成志書共計1100萬字。此項工作受到文化部、全國藝術科學規劃領導小組的多次表彰。
隨著七部藝術集成志書編撰任務的完成,研究所面臨轉型的關鍵時刻!正在這一關頭,由我所上報的《維吾爾木卡姆保護與傳承工程》被文化部確定為全國民族民間文化保護工程首批10個試點之一。同時,申報《中國新疆維吾爾木卡姆藝術》為第三批“人類口頭和非物質遺產代表作”的工作,在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視下,在文化部及其相關部門的關懷和支持下,在自治區文化廳直接領導下,緊鑼密鼓的拉開了序幕!經過一年多的艱辛努力,《中國新疆維吾爾木卡姆藝術》歷經考驗,終於從全國的十四個優秀項目中脫穎而出,於2005年11月25日被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宣布為第三批“人類口頭和非物質遺產代表作”。從而實現了新疆“人類文化遺產”零的突破。這不僅說明了木卡姆本身所具有的獨特歷史文化價值和社會文化價值,同時更是黨的民族政策和中央關於新疆發展與穩定重大戰略部署落實在文化工作中的具體體現,這對於進一步促進新疆各民族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和研究,促進文化繁榮和文化安全,都有著重大而深遠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