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球權
發球權
發球權,體育術語。單發球權,一次發球權;雙發球權,二次發球權。
單發球權:一次發球權 雙發球權:二次發球權
如果雙方在A/B一對組合和C/D組合之間進行,A/B一
方選擇先發球。假如說A站在兩人的右手區域,那麼A先發球給對角線位置上的C(假設),如果A/B一方得分,那麼A和B需要交換彼此的站位區,還有由A來發球,將球發給D(A/B一方得分C和D兩人不換位置);
如果此時C/D一方得分,那麼雙方四名隊員都不換位置,發球權交給C/D一方,由剛才接發球的D來發球,D發球給對方剛才發球的選手A;
如果D發球后C/D一方得分,那麼C和D交換位置繼續由D發球給B;如果D發球后得分的是A/B一方,那麼雙方隊員不用換位,發球權交給B。
總的來說雙打比賽一方兩次發球權改為一次發球權
以前雙打中有2次發球權,現在取消了第2發球權
每球得分,21分制
舊規則:15分制(女單11分制),獲發球權者方可得分。
新規則:21分制,任何一方只要將球打“死”在對方的有效位置,或者因為對方出現違例或失誤,均可得分。
舊規則:一方的一名球員失去發球權后,本方的另一名球員還有一次發球權。
新規則:得分者方有發球權,如果本方得單數分,從左邊發球;得雙數分,從右邊發球。只有發球方在得分時才交換髮球區。除此以外,運動員繼續站在上一回合的各自發球區不變,以此保證發球員的交替。
解讀:推行每球得分制后,取消雙打第二發球權也是順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