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陽縣旅遊局
雲陽縣旅遊局
雲陽縣旅遊局負責全縣旅遊資源、風景名勝區、旅遊景區(點)的資源普查、規劃,並協調資源開發利用和保護工作;組織並指導重要旅遊產品開發;對全縣旅遊行業實行行業管理,組織本縣旅遊形象的對外宣傳。
1、宣傳、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旅遊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與法規;
2、研究提出全縣旅遊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依據旅遊行業行政法規,制定方案並組織實施;
3、組織有關部門研究全縣旅遊業發展戰略,產業政策及實施措施;
4、積極培育和完善旅遊市場體系;
5、負責全縣旅遊資源、風景名勝區、旅遊景區(點)的資源普查、規劃,並協調資源開發利用和保護工作;
6、組織並指導重要旅遊產品開發;
7、對全縣旅遊行業實行行業管理,組織本縣旅遊形象的對外宣傳;
旅遊局設4個內設機構:辦公室、規劃行管科、市場開發科、質量監督科,設1個下屬機構:旅遊開發服務所。
一、辦公室
(一)工作職責
1、負責文秘、信息、保密、紀檢、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
2、負責機關日常工作的協調和督查;
3、承擔全縣旅遊工作目標任務考核工作;
4、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規劃行管科(掛行政服務科牌子)
(一)工作職責
1、編製雲陽縣全縣旅遊發展規劃、專業規劃和年度計劃,綜合平衡鎮鄉(街道)旅遊規劃;
2、指導旅遊資源普查及重點旅遊景區和旅遊線路的策劃規劃、旅遊資源開發保護工作;
3、負責建立全縣旅遊項目信息庫,提出旅遊結構調整及其他建設資金安排建議;
4、依法負責星級飯店和景區質量等級的評定、複核、初評及日常監管工作,承擔上級主管部門委託事項的審批;
5、負責出境旅行社的監督管理,指導全縣開展國內和入境旅遊工作;
6、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市場開發科
(一)工作職責
1、擬訂國內旅遊、入境旅遊和出境旅遊的市場開發和營銷戰略並組織實施;
2、組織協調全縣旅遊整體形象宣傳和鄉村生態旅遊節慶活動,以及重點旅遊景區、旅遊線路推廣活動;
3、推動旅遊對外交流合作,負責縣內旅遊單位派駐境外機構、外國和港澳台地區在縣內開設旅遊機構的審核轉報及管理;
4、研究旅遊經濟運行重大問題,指導協調旅遊招商引資、對口支援、重大項目建設和政策兌現工作;
5、負責旅遊信息化建設、新聞發布、媒體宣傳、網站維護等工作;
6、負責組織指導全縣旅遊商品的策劃、研發、生產、推介工作;
7、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一)工作職責
1、負責指導全縣旅遊品牌創建工作,監管旅遊服務質量和市場秩序;
2、指導旅遊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和誠信體系建設;
3、負責國家和地方有關旅遊標準實施工作;
4、負責全縣旅遊經濟運行統計、監測和行業信息發布;
5、組織協調假日旅遊、諮詢投訴等相關工作;
6、負責旅遊安全綜合協調和旅遊突發性公共事件應急救援工作;
7、貫徹執行旅遊業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起草地方政府有關旅遊工作的規範性文件,負責監督實施;
8、承擔旅遊行業政策研究、旅遊新業態調研和促進發展政策制定工作;
9、負責全縣旅遊安全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工作;
10、組織擬訂本縣旅遊業有關安全方面的規章制度;
11、組織具有行業特點的安全宣傳教育;
12、負責旅遊安全管理,督促、檢查旅遊企事業單位落實有關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組織制訂旅遊安全應急預案;
13、參與重大旅遊安全事故的救援與處理工作,協助縣有關職能部門管理行業的安全生產、治安、信訪、抗災救災和愛國衛生工作;
14、指導協調全縣旅遊市場綜合治理工作;
15、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備註
旅遊開發服務所為掛牌機構,是所有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的編製機構。服務所全體工作人員納入機關內設科室崗位管理,履行定崗職責。服務所負責全局財務、人事工作,負責旅遊大巴車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