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國家稅務局稽查局

深圳市國家稅務局稽查局

深圳市國家稅務局稽查局設14個內設機構(正科級)。

目錄

正文


機構職責(一)組織落實稅務稽查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文件,擬訂具體實施辦法。
(二)指導、協調本系統稅務稽查工作。
(三)組織、協調、督辦稅收違法案件的查處;牽頭組織實施稅收專項檢查和稅收專項整治工作。
(四)負責協調公安、檢察、審判機關處理稅務稽查有關工作。
(五)負責稽查案件複查工作;負責稅收違法案件舉報管理工作。
(六)負責查處稅收違法案件和對納稅人開展系統審計性檢查。
(七)組織落實稅務稽查管理信息化建設。
(八)組織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反腐敗工作及行風建設。
(九)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