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化

證券化

證券化是有兩個方面的含義:從狹義上來講,它是指傳統的銀行和儲蓄機構的資產(主要是貸款或者抵押物) 被轉變成可轉讓證券的過程。這類證券可能由存款式金融機構也可能由非銀行的投資者購買。從廣義上講,證券化就是指近年來各種各樣新型可轉讓票據市場的新發展,如出現在國際金融市場上的票據發行便利的浮動票據等,它們替代著傳統銀行貸款的作用,是一種借款機制籌資的新工具。這個過程的發展意味著投資者和借款者繞過了銀行直接進行商業交易,事實上削弱了銀行體系的中介作用。

特徵


證券化發展在國際金融市場上表現為兩個較為明顯的特徵:
(1)從20世紀80年代上半期,新的國際信貸構成已經從主要是辛迪加銀行貸款轉向主要是證券化資產。傳統的通過商業銀行籌措資金的方式開始逐漸讓位於通過金融市場發行長短期債券的方式。
(2)銀行資產負債的流動性(或稱變現性)增加。銀行作為代理人和投資者直接參與證券市場,並且將自己傳統的長期貸款項目進行證券化處理。
證券化包括 資產證券化和 融資證券化兩類。

資產證券化


是指將缺乏流動性,但能夠產生可預見現金流量的資產轉化為在金融市場上可以出售和流通的證券。
(1)應收賬款證券化對企業的好處在於:應收賬款可以馬上兌現,金融中介機構把企業的應收賬款買過去,然後做成證券化產品賣給投資者。應收賬款證券化產品的購買者把錢支付給了金融中介機構,金融中介機構把錢支付給企業。企業實現了馬上收款,證券化產品購買者購買了應收賬款(購買價格低於應收賬款面值),也相應享受了一定的收益。
(2)對企業來說,應收賬款證券化之後,其應收賬款已經轉移,沒有風險。
(3)但對應收賬款證券化產品的購買者來說:它的風險就在於應收賬款是否能夠真的按期足額的獲得支付,如果不能,則承擔風險,如果能,則享受收益。
風險只能轉移和分散,不能消滅!這是金融市場的顛撲不破的真理。應收賬款證券化的意義就在於企業將應收賬款的風險分散和轉移給了證券化產品的購買者。

融資證券化


是指資金需求方用發行證券方式籌措資金,即“非中介化”或“脫媒”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