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市公安局

主管全市公安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門

石家莊市公安局是主管全市公安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門,是具有武裝性質的治安行政和刑事執法機關。石家莊市公安局既是對全市公安工作和隊伍建設進行管理、組織和協調的領導機關,又是直接指揮和參與偵破危害國家安全案件、重大刑事案件和經濟犯罪案件,查處治安案件,處置突發事件,管理社會治安的實戰部門。

相關信息


河北石家莊市公安局橋東分局刑警大隊
國務院授予“特別能戰鬥”榮譽稱號:河北石家莊市公安局橋東分局刑警大隊
1999年8月,河北石家莊市公安局橋東分局刑警大隊被國務院授予“特別能戰鬥”榮譽稱號以來,橋東刑警繼續發揚頑強拼搏、無私奉獻精神,充分發揮打擊刑事犯罪主力軍的作用,嚴厲打擊各類刑事犯罪,為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做出了重要貢獻。2007年,全年共打擊處理各類刑事犯罪嫌疑人1137名,同比上升19%;破獲各類刑事案件5808起,同比上升29%,其中重特大案件254起,命案破案率達91%;摧毀各類犯罪團伙115個,同比上升25%,其中惡勢力團伙5個。
十年來,刑警大隊被國務院命名為“特別能戰鬥刑警隊”榮譽稱號、被團省委命名為省級“青年文明號”榮譽稱號、被團市委授予“十佳青年文明號”標桿單位;榮立集體一等功、二等功各1次,集體三等功10次; 1人被評為省勞動模範,2人榮立一等功,7人榮立二等功,38人榮立個人三等功。

主要職責


(一)按照市委、市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的指示,研究部署和組織實施全市公安工作,並檢查監督貫徹執行情況。
(二)研究在建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過程中公安工作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制定新措施,推進全市公安工作的改革和發展。
(三)收集、掌握影響穩定、危害國家安全和社會治安的有關情況,分析形勢,搞好預測,制定對策,適時組織實施。
(四)規劃和指導全市公安系統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強隊伍的革命化、正規化建設及公安宣傳、教育訓練工作,負責對本級公安機關和下級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和遵守紀律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查處和督辦公安民警重大違法違紀案件。
(五)指導和承辦對危害國家安全案件、刑事案件、經濟犯罪案件的偵察、預審工作,組織、協調、查辦重大刑事案件和重大治安案件。
(六)指導和參與邪教組織的專案及查禁取締各種邪教組織工作。
(七)指導全市公安機關依法查處治安案件,組織、協調、參與處置重大突發事件和治安事故;承擔社會治安、戶籍、居民身份證、出入境、槍支彈藥、危險物品、特種行業等管理工作。
(八)組織實施消防和林業保衛工作,依法進行監督檢查。
(九)管理全市道路交通安全、車輛和駕駛人員,維護交通秩序。
(十)依法監督指導全市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農村和重點建設工程的安全保衛工作,以及單位內部保衛和農村治保會建設。
(十一)組織實施全市範圍內的安全警衛工作。
(十二)指導全市看守所、拘留所、收教所、強制戒毒所的建設和管理工作。
(十三)負責全市公安系統的信息通信和對公共信息網路的安全監察工作。
(十四)指導、監督全市公安機關的執法活動,負責勞動教養審批和全市公安機關的行政複議應訴工作。
(十五)指導基層公安工作,規範、指導全市保安隊伍管理工作。
(十六)組織、規範、實施公安信息技術、刑事技術和行動技術建設工作,做好技術防範工作。
(十七)指導和管理全市公安機關的裝備、被裝配備工作,指導做好財務和經費等保障工作。
(十八)承辦市委、市政府及上級公安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簡介


黃三平石家莊市人民政府副市長、黨組成員,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督察長
張建芬 黨委副書記、常務副局長
王廣維 黨委副書記、副局長
閆志巋 河北省公安廳特勤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市公安局黨委委員、特勤局局長
武瑞琪 黨委委員、副局長
田朝民 黨委委員、特警支隊政委
張科傑 黨委委員、副局長
閆國平 黨委委員、調研員
李保進 黨委委員、副局長
吳志亭 黨委委員、副局長
劉子君 黨委委員、副局長
陳 英 黨委委員、政治部主任
馬立新 黨委委員、交管局局長
曹孟良 調研員

機構設置


綜合管理機構

指揮部(內設指揮中心、情報中心、綜合處)
指揮中心
負責全市公安警務協調、指揮工作;掌握全市公安工作、中心工作、重大任務情況,承擔市區110接處警和社會聯動工作,協調處理緊急警務、公安應急管理和突發事件的警力調整、調度,承擔授權的有關指揮協調工作;檢查、指導全市公安機關值班備勤、巡邏防控等工作。
情報中心
綜合處
負責對全市公安工作的重點、熱點和前瞻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提出指導性意見和建議;負責公安工作有關重大課題的研究論證工作;負責機關重要文稿、會議材料、信息、簡報等綜合性文件的起草工作。協助局領導協調、處理日常政務,負責上級文件和局內重要文件的收發、傳遞,督促落實上級機關和各級領導交辦的事項;負責機關文件、印章管理,對外公務接待,檔案管理、史志編撰,機關保密工作,全市密碼、密碼設備的管理工作,檢查指導全市公安機關的保密工作;承辦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工作;負責人民警察博物館日常管理和維護工作。
政治部(內設人事處、教育訓練處、宣傳處、隊伍管理處)
人事處
負責公安機關的機構編製、幹部調配、考核任免、勞資福利、保險撫恤、警銜管理及民警錄用辭退、人事檔案管理、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工人等級考核、科技人才管理等工作;對縣(市)公安機關領導幹部實行協管。
教育訓練處
負責公安隊伍教育訓練工作;組織開展全市公安系統立功創模、健康保護及公安民警職業化訓練和心理訓練;承擔公安民警初任、晉陞及專業知識和技能培訓任務;指導市人民警察訓練學校(市人民警察培訓中心、市公安局人民警察訓練支隊)建設和培訓教學工作。
宣傳處
負責公安機關宣傳和文化建設工作,宣傳公安機關在維護社會治安工作中的重大舉措、主要成績,參與對重大案件的現場採訪報道;負責全市警察公共關係建設及和諧警民關係建設;統籌管理公安新聞資源和宣傳陣地,負責公安系統緊急事件新聞輿論的應對、引導工作和重大事項新聞發布工作;管理市公安局門戶網站。
隊伍管理處
研究擬訂公安隊伍管理政策和規章制度,收集、掌握、分析公安隊伍管理情況信息,負責公安隊伍思想政治工作和正規化、職業化建設;承擔政治部綜合性工作。
警務保障處
負責全市公安財務、裝備、基建、採購、生活服務等工作;負責機關經費預決算及國有資產管理工作,統一管理公安機關業務經費及其他專項撥款;擬訂全市公安裝備建設規劃,組織購置、儲運、調撥、發放裝備物資、警服警銜標誌;負責機關醫療衛生、後勤保障服務、內部保衛等日常行政管理工作;監督、指導縣(市)公安機關財務管理工作。
科技信息通信處
擬訂公安科技信息化發展規劃,組織實施科技強警戰略和“金盾工程”;組織公安科研攻關、技術推廣及公安專用裝備研發工作;負責全市公安信息通信網路技術建設工作,管理各種通信資源;負責跨地區警務活動、大型活動和處置突發事件的通信勤務保障工作;負責全市公安信息、警務查詢等技術諮詢與服務。
控告申訴處
負責全市公安機關信訪工作。研究分析全市公安信訪情況,向有關部門轉遞、通報有關信息;受理來信、來訪和控告申訴;直接參與重大信訪案件的查辦工作。
審計處
負責對機關經濟活動進行審計監督;對機關財務收支、執法環節涉及財物的管理和處理、領導幹部履行經濟責任等項目進行內部審計,對違反國家財經法律法規行為進行處理、處罰,提出、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並督促落實。

執法勤務機構

市公安局國內安全保衛支隊
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隊
負責全市社會治安管理和安全防範工作。掌握全市治安形勢,搜集、了解治安信息和工作情況;負責全市治安防控體系和治安信息系統建設工作;負責特種行業、出版物市場、文化娛樂場所治安管理和特種行業安全防範工作;查處治安案件、治安災害事故和治安部門管轄的刑事案件;指導公安派出所和治保會基層基礎工作;負責大型活動的安全保衛及遊行示威的審查、審批工作;負責公民養犬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技防產品和技防設施質量的日常監督和管理工作;指導保安服務行業工作;負責對非軍用槍支彈藥、爆炸物品、煙花爆竹及劇毒物品管理實施監督檢查。
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隊
負責全市刑事案件偵破工作,掌握全市刑事犯罪動向,開展信息研判,實施精確打擊;組織、協調、指揮偵破跨市、跨省的大要案;組織、指揮掃黑除惡工作,直接偵辦涉黑案件及重大惡勢力犯罪團伙案件;負責查緝、查控在逃犯、流竄犯,打擊現行犯罪工作;指導全市刑偵部門執法辦案;指導和參與重特大刑事案件、重大治安災害事故的現場勘查及疑難案件痕迹物證的檢驗鑒定;負責警犬訓練工作。
市公安局技術偵察支隊
市公安局網路安全保衛支隊
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支隊
負責全市經濟犯罪偵查、偵辦工作;掌握全市經濟犯罪動態,研究制訂預防、打擊對策;依法打擊走私、假幣、金融詐騙、破壞金融管理秩序、危害稅收征管、擾亂市場秩序、職務侵佔、挪用資金和特定款物、妨害公司企業管理秩序、侵犯知識產權等經濟犯罪活動;偵辦上級交辦和數額特別巨大、社會影響嚴重的經濟犯罪案件。
市公安巡邏警察支隊
負責協調、指導、檢查、考核全市社會治安巡邏防控工作。
市公安局警務督察支隊
負責全市公安隊伍警務督察工作;對全市公安機關以及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和遵守紀律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受理、核查群眾投訴舉報公安民警在執法過程中存在的問題,依法維護公安民警正當執法權益。
市公安特警支隊
負責處置暴力恐怖犯罪、嚴重暴力犯罪、動亂、暴亂、騷亂事件、大規模聚眾滋事、非法集會遊行示威等群體性重大治安事件;擔負重大活動的安全保衛、特定的巡邏執勤、搜排爆等任務;接受上級公安機關調遣,跨地區執行特別任務。
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負責全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維護交通秩序;負責道路交通事故處理和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偵破,全市車輛和駕駛人的管理,城市交通安全設施的製作、安裝和標線的施划,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全市交通民警隊伍建設和業務培訓教育工作;指導、協調各縣(市)道路交通道路及公路巡邏工作。
市人民警察訓練學校
負責人民警察的初任、職務與警銜晉陞、專業知識和技能培訓及在職民警學歷教育工作;負責全市政法幹警和巡防、聯防、保安、內保等協勤人員培訓的組織實施工作。
市公安局法制支隊
負責全市公安機關法制工作;組織或協助起草、彙編有關公安工作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和規範性文件,並對規範性文件進行審查和備案;負責勞動教養、收容教育案件審批及聽證、行政複議、國家賠償、行政訴訟案件工作;負責執法質量考評、執法檢查、個案監督、執法過錯責任認定等執法監督工作;參與研究和處理重大疑難案(事)件,對有關案件進行法律審核,管理公安法律文書;組織開展有關法律應用研究、法律服務、法制宣傳教育培訓工作。
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隊
負責全市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工作;負責公民非公務活動出國(境)的審批工作;管理來我市境外人員;負責全市出入境管理信息系統的建設、管理;組織偵辦和查處涉外案(事)件。
市公安局禁毒支隊
負責全市禁毒工作,掌握和分析全市禁毒鬥爭形勢,研究制訂對策;依法開展毒品預防宣傳教育、禁種鏟毒、禁吸戒毒和易制毒化學品、精神藥品、麻醉藥品監管工作;協調、指導全市涉毒(包括易制毒、精麻藥品)刑事案件、治安案件、行政案件的查處工作;偵辦跨省(市)、跨國(境)毒品案件、重大涉毒違法場所案件、重特大易制毒(精麻藥品)違法案件;會同有關部門,做好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的安全管理工作;承擔市禁毒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市公安局監所管理支隊
指導、考評看守所、收容教育所、強制隔離戒毒所、拘留所的業務工作;指導監管場所安全防範工作,查處安全事故;指導監管場所開展深挖犯罪工作,指導監管場所基礎設施和監控技術建設。
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支隊
負責戶籍管理和戶籍制度改革工作;負責公民身份證制發、日常管理、使用查驗工作和公民身份號碼管理工作;負責市級人口信息系統的建設、應用、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全市人口統計工作;負責常住、暫住及租賃房屋的治安管理工作;承擔市流動人口管理工作協調領導小組日常工作;管理居民身份證製作中心。
市公安局經濟文化系統保衛支隊
負責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重點建設工程、重要油氣電管(線)及供水、供電、供油、供氣和廣電系統、金融系統、軍工單位等重點要害單位的治安保衛工作;負責內部單位保衛組織和內部保安隊伍的教育培訓;指導縣(市)區公安機關內保業務工作;負責金融機構營業場所、金庫安全防範設施建設方案審批及工程驗收工作。
市第一看守所
依法對羈押人犯實行武裝警戒看守,保障安全;負責對羈押人犯的法制教育、管理和轉化工作;保障偵查、起訴和審判工作的順利進行。負責收押市公安局和橋東分局、橋西分局、裕華分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分局等押送的人犯。
市第二看守所
主要職責同市第一看守所。負責收押長安分局、新華分局、公交分局、站前分局、正定新區分局等押送的人犯。
市公安收容教育所
負責對賣淫嫖娼人員集中進行法制教育、道德教育和行政強制教育,組織參加生產勞動以及進行性病檢查、治療;承擔本市和滄州、張家口、保定市的收教任務。
市公安局強制隔離戒毒所
依法對吸食、注射毒品成癮人員進行生理脫毒治療、心理矯治、身體康復訓練及法制教育;收治自願戒毒人員;承擔本市及邯鄲、邢台、衡水、滄州、保定、廊坊、張家口、承德、秦皇島等市的強制隔離戒毒任務。
市拘留所
依法收押、看守、管理教育市內(除礦區外)行政拘留人員、司法拘留人員、被拘留審查外籍人員;為鐵路公安處代拘代管行政拘留人員,為各縣(市)代拘代管、司法拘留人員。
市公安局信息中心
負責全市公安信息通信網、機關區域網、公安信息資源庫及業務資料庫的管理、維護工作;負責公安應用軟體和業務應用系統的開發、推廣服務工作;負責信息通信安全保障等相關工作。
市公安局反恐怖工作支隊
負責搜集、分析、研判、反饋全市涉恐情報信息,掌握恐怖活動特點和動向,擬訂全市反恐怖鬥爭工作預案和工作方案;組織開展授權的反恐怖警務活動,偵查恐怖組織和人員在我市活動案件,調查涉恐情報線索,指揮、協調、處置各類暴力恐怖襲擊事件;負責暴力恐怖案件的調查研究及反恐怖鬥爭的基礎防範、宣傳教育工作;承擔市反恐怖工作協調小組日常工作。
市公安局視頻監控中心
負責市區公共安全視頻聯網系統的管理、維護、應用工作,負責視頻監控值守以及值守人員的檢查、指導、培訓、考核工作;指導各縣(市)公共安全視頻聯網系統的建設等相關工作。
市公安局食品藥品安全保衛支隊
研究擬訂全市食品藥品安全保衛工作規範並監督檢查落實;指導或直接偵辦涉及食品藥品犯罪的刑事案件,直接查處社會關注、下級公安機關查辦困難的食品藥品犯罪案件;負責全市食品藥品安全保衛部門的基礎建設工作;負責建立與相關行政執法部門刑事執法與行政執法的相互銜接與協調聯動機制。
機關黨委
負責局機關黨群工作。
老幹部處
負責局機關老幹部服務工作。
駐局紀檢組
負責局機關紀檢(監察)工作。
派出機關
長安、橋西、新華、裕華、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正定新區、井陘礦區、化工園區分局
研究部署和組織實施本轄區公安工作;掌握本轄區社會治安信息,分析、預測敵社情動態,制定相應的對策和措施並組織實施;偵辦轄區內發生的危害國家安全案件、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經濟犯罪案件、網路安全案件、食品藥品案件和突發事件;負責轄區內社會治安、巡邏防範、戶籍、居民身份證及實有人口管理工作;指導、檢查消防工作;指導轄區內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重點建設工程、重要油氣電管(線)及其他重點部位的安全保衛工作和群眾性治安保衛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指導、督促、檢查轄區內派出所各項工作;指導公安基層法制工作;負責轄區公安隊伍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強正規化、職業化、科技信息化建設;監督、檢查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和遵守紀律的情況,查處和督辦公安民警的違法違紀案件;承辦區委、區政府及上級公安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公交站前分局
負責公共客運交通的安全保衛工作;負責涉及公共交通工具案件的偵破、客運駕駛人的安全教育及培訓工作;指導和管理公共交通保衛組織的建設和業務工作;組織打擊現行違法犯罪和治安防範工作,協調、指導相關部門和警種打擊現行違法犯罪活動。負責火車站、長途客運總站周圍地區的安全保衛和治安管理工作;組織打擊現行違法犯罪和治安防範工作,偵破刑事案件和查處治安案件。

所獲榮譽


2019年12月10日,被河北省法治宣傳教育領導小組辦公室評為“河北省‘七五’普法中期先進集體”。

地理位置


地址:石家莊市元南路66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