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胎

死胎

妊娠20周后的胎兒在子宮內死亡稱死胎。胎兒在分娩過程中死亡,稱為死產,屬於死胎的一種。其病因與染色體結構異常和遺傳基因畸變、胎兒缺氧、胎盤臍帶等因素有關。主要表現為孕婦自覺胎動停止,24小時后胎心搏動可消失。死胎一經確診,應及時處理。在備新鮮血的條件下,行引產術。可造成產婦損傷或宮內感染、凝血障礙。通過早期積極治療,預后一般良好。

就診科室


● 產科或婦產科

病因


● 引起死胎的原因可分為染色體結構異常、基因畸變、胎兒缺氧、妊娠期合併症、胎盤及臍帶因素、濫用藥物及感染等。
● 染色體結構異常
● ● 遺傳性疾病可引起胚胎基因突變和染色體異常,導致胎兒畸形、流產或死胎。
● 基因畸變
● ● 妊娠早期胎兒宮腔內感染,妊娠期使用對胎兒有致畸作用的藥物或接觸有毒物質、放射線等可導致胎兒遺傳基因突變,染色體畸變,致胎兒死亡。
● 胎兒缺氧
● ● 是造成胎兒死亡最常見的原因,約50%的死胎是此原因所致。如胎盤功能異常、臍帶打結、臍帶扭轉、胎兒嚴重畸形、多胎、妊娠合併症及感染等。

癥狀


● 死胎主要表現為胎動停止、胎心消失、不規則陰道出血等。
● 孕婦自覺胎動停止,24小時后胎心搏動可消失。

檢查


● 診斷死胎的檢查方法有體格檢查、超聲檢查。
● 體格檢查
● ● 檢查子宮是否小於妊娠月份、是否有胎動,聽診是否有胎心,可對死胎做出初步的診斷。
● 超聲檢查
● ● B超是診斷死胎最常用、最準確、最方便的方法,通過該項檢查如發現胎心消失即可確診。

診斷


● 醫生可結合孕婦主訴及癥狀體征、婦產科檢查、超聲檢查等進行確診。
● 孕婦自覺胎動停止,24小時后胎心搏動可消失。
● 查體子宮不再繼續增大,可小於妊娠月份,無胎動,胎心聽診聽不到胎心。
● B超可顯示胎心搏動和胎動消失。胎兒死亡過久可見顱板塌陷顱骨重疊、胎兒輪廓不清、皮膚水腫、胎盤腫脹等。

鑒別診斷


● 死胎單純從癥狀來看很難診斷,應該及時去醫院就診,在進行各項檢查后明確診斷。
● 流產等疾病容易與死胎混淆。
● 可通過超聲檢查進行鑒別。

治療


● 死胎一經確診,無論胎兒死亡時間長短均應及時處理儘早引產。
● 胎兒死亡不久者,可採用羊膜腔內注射依沙吖啶或地諾前列酮引產,在促宮頸成熟的基礎上也可以靜脈滴注縮宮素引產。
● 胎兒死亡4周后尚未排出者,需常規行凝血功能檢查。如纖維蛋白原<1.5g/L、血小板<100×10⁹/L,可應用肝素治療。一般用藥24~48小時后,可使纖維蛋白原和血小板恢復到有效止血水平。用藥期間需監測凝血功能,必要時可輸注纖維蛋白原和血小板,同時在備新鮮血的條件下,行引產術。
● 妊娠>28周的死胎者,在分娩過程中儘可能減少產婦的損傷,必要時行穿顱術或者碎胎術。
● 對於子癇、子宮破裂和胎盤早剝等急危重病例不能經陰道分娩者需要及時剖宮取胎,必要時切除子宮。
● 引產術后根據產婦的情況選擇性的應用抗生素和促進子宮收縮的藥物,預防產後出血和感染。
● 妊娠月份較大的產婦,術后應用己烯雌酚、維生素B6、炒麥芽等回奶葯。乳脹明顯者可選用芒硝1000克雙乳外敷,以減輕產婦乳脹不適。

危害


● 如果死胎在子宮中停留時間過長,容易導致孕產婦發生凝血功能障礙。
● 死胎如果沒有及時引產,容易發生宮內感染。
● 給孕產婦帶來巨大的精神壓力。

預后


● 早期引產,母體一般無危險。

預防


● 孕期謹慎用藥,最好在醫生指導下進行服藥。
● 避免接觸有毒物質、射線等。
● 孕期注意定期產檢,注意自測胎動,發現異常及時就診。
● 胎兒有臍帶纏繞、窘迫等現象,要及時就醫,及時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