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雄

原保康縣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副主任

李志雄,曾任保康縣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副主任。

人物簡介


保康縣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副主任

違紀通報


2011年至2014年,保康縣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副主任李志雄以女兒考上大學、過年過節等事由,先後收受他人禮金7000元。2015年2月3日,李志雄受到開除黨籍、撤銷縣農發辦副主任職務處分。
2015年4月16日,保康縣通報了9起“不守紀律、不講規矩”的典型案例。包括縣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副主任李志雄收受禮金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