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20峰會
2010年成立的峰會
B20即Business20,漢譯為二十國集團工商峰會。是國際工商界參與全球經濟治理和國際經貿規則制定的重要平台,以舉辦議題工作組會議和峰會為主要內容開展年度工作,就全球經濟增長的關鍵性問題深入探討,形成並向G20峰會提交政策建議報告,為促進全球經濟強勁、平衡、可持續增長建言獻策。
2016年B20峰會於9月3日至4日在中國杭州舉行。
B20會議始於2010年6月,時任G20主席國的加拿大政府邀請各國主要工商界代表共同商議如何應對金融危機和實現世界經濟復甦。
當年11月,第二屆B20會議在韓國G20領導人峰會期間舉行並提出了B20的機制化建議。
此後,B20會議每年一屆,在G20輪值主席國與領導人峰會同時或錯時舉行。會議參加者包括二十國集團知名跨國企業負責人,國際和地區主要商協會領袖,世界貿易組織、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經合組織等重要國際機構負責人,以及世界經濟論壇、麥肯錫諮詢公司等智庫代表等。旨在保持20國集團政府、工商界以及相關國際機構之間持續的對話。B20參會者共同商討併產生提案最終會提交給參加G20峰會的領導人參考。在B20峰會上,也會有特別的環節邀請G20領導人共同交流和探討B20工作組提交的建議。
歷年來,B20討論內容與G20峰會主題議題高度契合,涵蓋金融體系改革、貿易、投資、能源、基礎設施、就業、反腐敗等全球經濟發展熱點問題。B20通過議題工作組會議匯總工商界政策建議,提交給G20峰會,為G20領導人提供決策參考。多位G20領導人出席歷屆B20峰會,並就工商界政策建議與B20代表進行對話交流。自2010年起,B20累計向G20峰會提交了逾400條政策建議,受到G20成員領導人高度重視,部分建議已被列入歷屆G20峰會公報。
1.致力於促進世界經濟穩定、持續和均衡增長,並刺激就業的增長;
2.在與G20的對話中代表國家工商界的利益,並確保工商界的提議反映到G20領導人的決策和後期執行當中;
3.鼓勵G20國家的私營部門積極主動地為解決全球性問題做出貢獻。
2010年6月 加拿大
2010年11月 韓國
2011年11月 法國
2012年6月 墨西哥
2013年9月 俄羅斯
2014年7月 澳大利亞
2015年11月 土耳其
2016年9月 中國
2015年在G20土耳其峰會召開前夕,中國貿促會與土耳其工商聯合會舉行交接儀式,正式接棒2016年二十國集團工商界活動(B20)主辦權,這也是中國首次主辦B20。
為做好籌備工作,中國貿促會成立了2016年B20組委會,初步擬定了金融促增長、貿易和投資、基礎設施、中小企業發展、就業等議題,並組織成立了相應的工作組。根據有關方面的建議,還將組織召開反腐敗專題論壇。在歷時近一年的時間內,組委會將組織B20峰會、議題工作組會議、專題研討會、論壇等一系列活動,就解決全球經濟發展的關鍵性問題,研究提出B20政策建議並提交給G20領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