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程縣

浙江湖州南菰城的秦代遺址

烏程縣設置於秦王政二十五年(公元前222年) 於菰城(今浙江湖州南菰城遺址),以烏申、程林兩家善釀酒而得名,屬會稽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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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烏程縣
秦王政 二十五年(公元前222年) 於菰城(今浙江湖州南菰城遺址)置烏程縣,以烏申、程林兩家善釀酒而得名,屬會稽郡。公元266年,為吳興郡治所。此後都為路,府,州治所。民國元年(1912年) 改為吳興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