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征志願

漢語詞語

復征志願是指大學在高考第一輪錄取工作結束后,某些大學未完成當年的錄取招生指標。對達到了錄取分數線而未被大學錄取的考生提供的第二次補填志願的機會,此次志願成為徵集志願。

正文


簡介
一般在高校的第一輪錄取工作結束後進行。

填報要求


各批次徵集志願仍然實行平行志願投檔錄取模式,所公布的院校計劃缺額分為三種情況。
第一類是院校在正式投檔時生源不足導致缺額;
第二類是院校投檔時生源充足,但部分考生因不服從調劑、身體條件不符合所報的要求等原因而退檔形成的缺額;
第三類是院校生源足額,但後期在該省追加了招生計劃。
要求
對於第一類缺額計劃,考生在填報徵集志願時將沒有較低分數和位次的限制,達到一批錄取控制分數線且尚未被錄取的考生均可填報;對於第二類和第三類缺額計劃,為避免產生分數夾層,確保錄取公平,只允許不低於正式投檔時該院校較低分數及位次的考生填報。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在填報時,系統將會提示:“您未達到填報該院校的較低位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