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槍營
虎槍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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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從皇帝圍獵的禁衛軍。
【虎槍營】
清代禁衛軍之一。康熙二十三年設立,負責扈從圍獵,如在塞外皇家圍場的守獵,一般稱木蘭圍場(木蘭滿語。原為哨鹿,後為地名)各個善騎射,都是從八旗、前鋒、護軍和火器等營伍挑選的,兵額約六百。
清代禁衛軍之一,掌扈從圍獵。凡皇帝行圍則隨從前導,遇虎列槍以備,得旨即射擊,或追蹤或尋山,得虎具奏以獻;凡駐御營則分兩路伏設地弩,以防虎豹;凡出巡則前引扈從,分巡御道,謁陵則任巡哨、搜山及進陵前引阿林槍等項差務。康熙二十三年(1684)置。營兵於上三旗選充,初為三百六十人,雍正元年(1723)增為六百人。設總統(無定員)、總領(每旗二人)掌理營務;下設虎槍校、委署虎槍校各二十一人,分率所轄營兵;筆帖式、委署筆帖式各三人,掌章奏文移事務。其內部機構有印務處、檔案庫、帳房庫等,額設拜唐阿一百零八人,分撥兒輪流值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