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市人民檢察院

廈門市人民檢察院

廈門市人民檢察院是廈門市的法律監督機關。領導全市各人民檢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監督職能,保證國家法律的統一和正確實施。

2019年7月23日,廈門市人民檢察院獲得全國檢察系統“最具影響力新媒體獎”。

2020年疫情期間,廈門市人民檢察院,關於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期間,以來信、網路和電話方式,接待群眾來訪工作的公告。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保密、督查、信息等工作。組織協調院重要工作部署、重大決策的貫徹實施。起草審核相關文件文稿。負責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聯絡工作和特約檢察員聯繫工作。
第一檢察部
負責對法律規定由廈門市人民檢察院辦理的普通刑事犯罪案件及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犯罪,故意殺人、搶劫、毒品等重大刑事犯罪案件的審查逮捕、審查起訴、出席法庭、抗訴。
第二檢察部
負責廈門市人民檢察院管轄的涉台港澳和外國案件的審查逮捕、審查起訴、出庭公訴、法律監督等檢察業務。審查指導下級檢察機關“四涉”案件和相關事務。
第三檢察部
負責對法律規定由廈門市人民檢察院辦理的廈門市監察委員會移送的職務犯罪案件的審查逮捕、審查起訴、出席法庭、抗訴,開展相關審判監督以及相關案件的補充偵查。辦理廈門市人民檢察院管轄的相關刑事申訴案件。
第四檢察部
負責對法律規定由廈門市人民檢察院辦理的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犯罪案件的審查逮捕、審查起訴、出席法庭、抗訴,開展相關立案監督、偵查監督、審判監督以及相關案件的補充偵查。辦理廈門市人民檢察院管轄的相關刑事申訴案件。
第五檢察部
負責對監獄、看守所和社區矯正機構等執法活動的監督,對刑事判決、裁定執行、強制醫療執行、指定居所監視居住執行、羈押和辦案期限的監督,開展重大案件偵查終結前訊問合法性核查,羈押必要性審查。辦理罪犯又犯罪案件。負責對法律規定由廈門市人民檢察院辦理的司法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非法拘禁、刑訊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權利、損害司法公正犯罪,以及按照刑事訴訟法規定需要由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的偵查。
第六檢察部
負責辦理向廈門市人民檢察院申請監督和提請抗訴的民事和行政案件的審查、抗訴或發出再審檢察建議。承辦對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和行政訴訟活動的法律監督,對審判監督程序以外的其他民事審判、行政審判程序中審判人員的違法行為提出檢察建議,對民事執行和行政執行活動實行法律監督。開展民事支持起訴工作。辦理廈門市人民檢察院管轄的民事申訴和行政申訴案件。
第七檢察部
負責受理向廈門市人民檢察院的控告和申訴。承辦廈門市人民檢察院管轄的國家賠償案件和國家司法救助案件。負責12309檢察服務平台具體工作。
第八檢察部
負責對法律規定由廈門市人民檢察院辦理的破壞生態資源犯罪案件的審查逮捕、審查起訴、出席法庭、抗訴,開展相關立案監督、偵查監督、審判監督以及相關案件的補充偵查。辦理法律規定由市級人民檢察院辦理的破壞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食品藥品安全領域侵害眾多消費者合法權益等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民事公益訴訟案件,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食品藥品安全、國有財產保護、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等領域的行政公益訴訟案件,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譽、榮譽的公益訴訟案件。對由市級人民檢察院管轄的公益訴訟案件派員出席法庭,依照有關規定提出檢察建議。辦理廈門市人民檢察院管轄的相關申訴案件。
第九檢察部
負責對法律規定由廈門市人民檢察院辦理的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審查逮捕、審查起訴、出席法庭、抗訴,開展相關立案監督、偵查監督、審判監督以及相關案件的補充偵查。開展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辦理廈門市人民檢察院管轄的相關刑事申訴案件。
法律政策研究室
負責研究國家公布的與檢察工作有關的法律、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提出意見和建議。指導並組織開展全市檢察理論研究和專題調研工作,對檢察工作適用法律問題提出司法解釋建議。負責司法體制改革綜合協調相關工作。承擔廈門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專家諮詢委員會日常工作。負責廈門市人民檢察院提出的規範性文件、檢察建議書、糾正違法通知書的審核把關。編輯檢察工作理論內刊、應用法律、法規文件、檢察工作年鑒。統籌檢察普法工作。收集管理圖書資料。
案件管理部
負責案件的統一受理流轉、辦案流程監控、涉案財物監管、法律文書監管、案件信息公開。統一組織辦案質量評查、業務考評和業務統計分析研判。組織指導人民監督員工作。負責業務信息化需求統籌,指導全市檢察機關統一業務應用系統的應用。
檢務督察部
承擔對全市各級檢察機關執行法律、法規和上級檢察院、廈門市人民檢察院的規定、決定情況進行督察。承擔內部審計工作。負責研究擬訂本市檢務督察工作有關規定。承擔廈門市人民檢察院黨組巡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檢察技術信息部
協助上級人民檢察院做好本市檢察司法鑒定管理的相關工作。統籌全市檢察技術力量對檢察機關辦理案件中涉及的專門性問題進行現場勘驗、技術協助、檢驗鑒定和技術性證據審查等工作。負責廈門市人民檢察院技術裝備管理。負責廈門市人民檢察院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建設工作,統籌和指導全市檢察機關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全市檢察技術人員及信息化專業人員的管理培訓。
行政裝備處
負責機關及派出機構、下屬單位的財務管理和裝備規劃、編製年度部門預決算、固定資產管理和政府採購、基礎設施建設等工作,以及機關後勤服務保障和日常管理。監督指導基層檢察機關的財務管理、固定資產管理、基礎設施建設立項和項目執行等。
幹部處
根據幹部管理許可權,協助院黨組依法管理全市檢察機關檢察官及其他檢察人員。配合省人民檢察院協助省級主管部門管理全市檢察機關機構設置及人員編製,制定相關人員管理辦法。配合省人民檢察院協助省級主管部門管理和考核全市基層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協同市級黨委管理和考核全市基層人民檢察院檢察長以外的其他領導人員。負責廈門市人民檢察院機構設置、人員編製、考試錄用和幹部任免、調配、檢察官等級評定、年度考核、工資福利及幹部人事檔案等管理工作。按警銜管理許可權做好相關警銜的審核和呈報工作。負責廈門市人民檢察院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負責組織檢察對口援助工作。
宣傳和教育培訓處
指導全市檢察機關政治建設、思想建設、意識形態和檢察文化工作。負責對外新聞宣傳工作以及對全市檢察機關對外新聞宣傳和輿論引導工作的指導、協調、管理。負責檢察新媒體、門戶網站的運行、管理和指導。負責涉檢網路輿情的監測、報告、引導和處置。負責全市各級人民檢察院網評員隊伍建設和管理。承擔重要信息發布等檢務公開職能。組織、指導全市基層檢察院建設。按規定組織實施全市檢察機關表彰獎勵工作。制定全市檢察幹部教育培訓規劃和年度工作實施計劃,組織和管理全市檢察幹部以崗位技能訓練為主的在職培訓和學歷教育。規劃和組織全市檢察機關的培訓基地及師資隊伍建設工作。
機關黨委
負責院機關及直屬單位黨群工作。
司法警察支隊
作為廈門市人民檢察院直屬機構,管理廈門市人民檢察院並指導下級人民檢察院司法警察工作。組織落實司法警察工作的條例、規定及其他相關文件;協調跨地區的重大警務活動;協助管理警司以下司法警察的警銜;組織司法警察的教育培訓和警務訓練;管理司法警察警用裝備;負責辦案安全保障、警戒保衛等相關工作。

直屬機構


司法警察支隊
負責組織落實司法警察工作條例、規定、辦法;貫徹落實上級院制定的司法警察管理的規章制度和細則;檢查、監督司法警察執行法律、法規的情況;組織司法警察的教育培訓;協同省法警總隊管理警司以下司法警察的警銜;保護由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偵查案件的犯罪現場,負責審訊場所的安全;執行傳喚;參與搜查、偵查;執行拘傳,協助執行其他強制措施和追捕逃犯;提訊、押解、看管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送達法律文書;維護來訪場所的秩序和安全,負責重大檢務活動的警衛工作,參與處置檢察工作範圍內的突發事件;組織司法警察完成檢察長交辦的其他任務。機構規格為正處級。人民檢察院是國家的法律監督機關,通過依法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法律監督職能,保障國家法律統一正確實施。人民檢察院的權力是人民賦予的,人民檢察事業的建設和發展與廣大人民群眾的關心、理解和支持息息相關,緊密相連。

領導班子


廈門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一級高級檢察官:吳金喜
廈門市人民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一級高級檢察官:張尚清
廈門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二級高級檢察官:曾文生
廈門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二級高級檢察官:鄭國欽
廈門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機關黨委書記:林育清
廈門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洪智勇
廈門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專職委員、二級高級檢察官:郭有評
廈門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專職委員、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二級高級檢察官:白珍瓊

所獲榮譽


2018年5月28日,入選中共福建省委文明辦“第十三屆福建省文明單位”候選名單,並向社會公示,接受群眾監督。
2019年7月23日,廈門市人民檢察院獲得全國檢察系統“最具影響力新媒體獎”。
2020年11月,被評為第六屆全國文明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