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駿華
姚駿華
姚駿華,畢業於上海外國語大學,法學學士、法學碩士,長期從事英語教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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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駿華,畢業於上海外國語大學(英語專業)、華東政法大學(法學專業),法學學士、法學碩士。1986年至1989年間在上海交通大學研究生院脫產進修,修完英語應用語言學專業碩士研究生所有課程; 2001年7至8月在英國奇徹斯特大學進修教學理論與教學實踐,2009年7月美國康尼狄格州紐海文大學進修。
長期從事英語教學工作,執教的課程有大學英語、研究生英語、法律英語。授課對象為大一至大四、第二本科學生及碩士研究生。
參編《法學專業專升本英語教學大綱》、《攻讀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大綱》、《攻讀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教程》。
發表“法律英語教學改革之我見”等論文若干篇。
93年被評為校優秀青年教師;94年司法部部屬院校優秀教師;95年第三屆上海市高校優秀青年教師;2000年校“學生心目中最佳教師”; 2003年校“學生心目中最佳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