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抵退稅
留抵退稅
留抵退稅,其學名叫”增值稅留抵稅額退稅優惠”,就是對現在還不能抵扣、留著將來才能抵扣的”進項”增值稅,予以提前全額退還。
所謂的留抵稅額,簡單可理解為當進項稅額大於銷項稅額時,即出現了留抵稅額。進項稅指的是納稅人在購進貨物、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等時候支付的增值稅額。而銷項稅,則指銷售時收取的增值稅額。一般而言,形成留抵稅額的原因有很多,比如集中投資、貨物生產周期較長等。
2019年3月21日晚間,財政部、稅務總局、海關總署三部門聯合發布《關於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其中提到,自2019年4月1日起,試行增值稅期末留抵稅額退稅制度。
2018年,山東在實施一次性留抵退稅71億元基礎上,2019年按照國家深化增值稅改革的有關規定,建立起常態化留抵退稅制度。
2019年10月,絕大部分納稅人迎來第一個留抵退稅期,山東全省共有509戶企業申請退稅,退還稅款39億元。退稅企業主要集中在建築、製造和房地產三個行業,分別獲得退稅款14.24億元、9.59億元、9.45億元。其中,有124戶先進位造業企業獲得退稅款2.39億元。
增值稅留抵退稅是實施大規模減稅降費政策的重要舉措。留抵退稅政策落地實施,有助於緩解山東省企業資金壓力,支持企業擴大投資,促進技術裝備升級,有效激發市場活力,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