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羅律師》講述了18世紀時期在中央刑事法庭上辯護律師William Garrow在法庭上在不具備完全辯護權的情況下,憑藉精湛的詢問技術巧妙地規避這些限制。使交叉詢問這種方式不再是一種法庭詢問和被告人親自詢問的一個補充,而是大放異彩,用積極辯護實現訴訟目的。在這個劇里不僅再現了當時的政治背景法律環境,也展示了一個有激情的理想主義者的魅力,大膽革新親力親為。還有夾雜其中的個人歷程和情感世界,古典浪漫的愛情故事。
加羅律師
《加羅律師》講述了18世紀時期在中央刑事法庭上辯護律師William Garrow在法庭上在不具加羅律師劇照備完全辯護權的情況下,憑藉精湛的詢問技術巧妙地規避這些限制。使交叉詢問這種方式不再是一種法庭詢問和被告人親自詢問的一個補充,而是大放異彩,用積極辯護實現訴訟目的。在這個劇里不僅再現了當時的政治背景法律環境,也展示了一個有激情的理想主義者的魅力,大膽革新親力親為。還有夾雜其中的個人歷程和情感世界,古典浪漫的愛情故事。
該劇集基於英國的“律師先驅”William Garrow的真實經歷創作而成,以18世紀晚期倫敦中央刑事法庭為背景,講述了出庭律師William Garrow在法庭上唇槍舌劍,為受迫害者平反、追求平等,並同腐敗的政府官員及黑社會勢力作鬥爭,同時穿插其與有夫之婦Lady Sarah Hill的感情糾葛。劇集中的法律案件都有案可查,涉及謀殺、叛國、腐敗等。在那個年代,刑事被告極少有機會得到律師的辯護,辯護律師在法庭上亦處處受制。William Garrow以其剛正不阿的為人,敏銳的思維和辯才,無形中推動了刑事審判制度的改革,開創了向控方證人進行質問的先河,在其身為代理人的導師Southhouse的協助下,揭開了一起又一起事件的真相,對現代法律體系特別是辯護制度的創立發展,起到了不可低估的歷史作用。
BBC 2009年新劇 Garrow’s Law: Tales from the Old Bailey,說的是18世紀英國律師 William Garrow 的故事。我們現在經常在法庭戲中看到的律師質詢證人的唇槍舌劍和高度戲劇效果,都是從這位律師開始的。William Garrow 出身平凡,即使當上了法庭律師,也被貴族出身的法官和律師嘲笑缺乏風度。當時的法庭辯論非常講究禮節,William Garrow 打破了這個規矩,不僅把當庭質詢證人作為辯護的重要手段,而且具有戲劇效果,成為一種藝術。
在昨天播出的第一集中,倫敦刑事法庭 Old Bailey 的外景,顯然是在
愛丁堡大學的 Old College 內拍攝,這個劇似乎是在蘇格蘭拍攝,選擇Old College 也就不奇怪了。而且 Old College 過去是愛丁堡大學的醫學院,現在是大學的法學院,還是滿符合主題的地方。
【劇名】:加羅律師 第一季
【英文名】:Garrows Law Tales From The Old Bailey Season 1
【頻道】:BBC One
【首播】:2009年11月1日
【類型】:犯罪/歷史/傳記
【片長】:每集約60分鐘
【集數】:全4集
【編 劇】: Tony Marchant
【導 演】: Peter Lydon
【演員】: Andrew Buchan ... William Garrow
Lyndsey Marshal ... Lady Sarah Hill
Christopher Downie ... Enraged Gallery Member
Rupert Graves ... Sir Arthur
Kris Jack ... Gallery Member
Andy Linden ... Mr Sibley
Aidan McArdle ... Silvester
Jessica Raine ... Anne Porter
加羅律師
William Garrow是一個出庭辯護律師,並無從正規牛津學院畢業而是師從代理律師John Southouse 。那時候的英國採用的是書面訴訟形式,只有代理人可以直接接觸當事人,與當事人直接交談、了解案情、收集證據、起草起訴狀或辯護狀以及其他庭審前的一切準備工作。而出庭律師只是到開庭時根據書面訴狀進行法庭辯論。通常的做法是,代理人接受某件訴訟並準備好必要的文件后,再代表當事人聘請出庭律師出庭辯護。而且他們的報酬分別用兩個不同的英文詞來表達,出庭律師的報酬稱作“酬金”(honorarium),代理人的報酬稱作“訟費”(fee),前者不能直接向當事人收取,而由代理人代為收取和支付。他們兩就是這樣兩個不同的身份。而伴隨著工業革命的開始,外來人口急劇湧入城市,貧富的加劇,各種犯罪活動猖獗。雖然有治安法官和警官協助被害人偵察犯罪,但他們都是業餘人士並無薪俸,他們的積極性和從業人員都成為一個問題。為了彌補這一缺陷和增加人們追訴犯罪的主動性,英國議會開始陸續制定了一系列法令懸賞緝拿嚴重的財產犯罪的嫌犯,這就是“懸賞制”的來由。而這種制度也就催生出了一種特殊的職業“抓賊者”,他們大都生活在倫敦的下層社會,像幽靈一樣神出鬼沒,尋找“獵物”,一旦發現蛛絲馬跡,便羅織罪名,偽造證據,信誓旦旦地向法庭作證,懸賞醜聞頻頻出現。在某種程度上來說抓賊者所從事的不是追查犯罪,而是製造犯罪。在倫敦,控訴越來越掌握在下列人的手中:律師、一群為得賞金的抓賊者和為保住腦袋的污點證人。控訴機制的變化使大量虛假證據湧入法庭,同矯正叛國罪審判的缺陷一樣,英國的法官開始允許辯護律師參與庭審。雖然這時候辯護律師已經能夠出庭為被告人辯護,但是仍然受到重重限制。他只能作有限的辯護,不能直接向陪審團陳述案情和評論證據。就案件的事實面來講,他所能做的工作就是對辯方證人進行主詢問和對控方證人進行反詢問。由於辯方傳喚己方證人的數量極其有限,實際上辯護律師的工作主要集中在對控方證人的反詢問上。所以我們在劇里可以看到大多數案件的發生因為被控方不能很好的在“說話式審判”里陳明自己無罪,拿出自己無罪的證據,而不得不為對方的證明而被判除極刑。這個在此劇的第一個案例里可以看出,被誣陷者不僅不享有免除自證其罪的特權,而且還是主要的證明信息來源。他不能證明,那他即是搶劫者。或許我們早已經習慣一個辯護律師在法庭上的唇槍舌戰有理有節擺事實講道理那種慷慨激昂,但在這裡你只能看到初始嘗試如何依賴交叉詢問的技術揭露控方證詞的矛盾之處,任何技巧在最開始的時候總是依靠經驗的累積。這幾個案件的表現的精彩不是一種精湛的藝術,而是一個有才華的辯者在這條道路的蹣跚起步。在此劇里你可以看到與今日完全不一樣的,死刑泛濫,陪審團決策潦草,證人隨意作證,議會幹涉審理結果這些醜陋落後的事情,但同樣可以欣賞到一個律師在種種限制之下,如何運用巧妙的問話來引導陪審團,對證人作證動機的攻擊。我想必須要說一下的是此季中最後一個通訊案件審理,我想這是William Garrow優秀特質之處,老貝利法庭上從來都不缺那些深諳法律知識具備才華的優秀律師,但並不是每一個律師都對自己的職業充滿激情,充滿正義之心。“一個人,即使最卑微的人的生命也應受到尊重。……國家控訴他的時候,也必定給他一切可能的手段為自己辯護。”每一個人的存在他的思想都受當時時代的限制,但愛與正義不受,它千古一樣的存在。人之平等不僅光是貴族富人,還有民眾。法之平等不僅是法官、議員、陪審員、訴訟者、被訴訟者、律師,還有每一個人。當有一日,你協助著剝奪他人的權利,有一日你也會被其他人剝奪你曾有的權利。不過我也希望不要太關注 William Garrow個人的作用性,因為畢竟他所起的作用不是完全作用,我寧願把Sarah的那杯水看著是當時當下強烈願望和支持,在當時的那種環境下,英國獨特的歷史條件,他們在司法訴訟里一直是不斷的調整控辯雙方的不平衡關係。William Garrow的出現就是順應了這種調整的需求。而即使在那樣愚昧黑暗的法制年代,公眾仍舊在尋求一種公平與正義,為之歡呼。作為社會的一員,不過是在需要你,你可以做出選擇或決定的時候,給予支持和幫助,遞出一杯水。此劇里對於各個人物形象的塑造基調的設置還是光明性傾向的,或許因為如果法律都不能為人所相信和信賴,那麼還有什麼安全感存在於這個社會這個國家。在最壞里仍舊要求最好的結果!William Garrow和Sarah的感情故事增加了此劇的趣味性,那種古典式的愛慕與傾心,不失為此劇的一大精彩處。志同道合,兩情相悅,愛而不得……尤其是 Sarah拒絕William Garrow那一幕,他望著她,轉過身,那種失望與落寞。他求過,她不能。在他需要的時候,她永遠做無條件支持他的那一個。。。盈盈一水間,脈脈不得語。一個人能壓抑自己感情,拒絕或放棄,卻永遠不能控制,喜歡或不喜歡一個人。
基本資料
主演:安德魯·巴肯艾倫·阿姆斯特朗
類別:劇情古裝
地區:英國
上映時間:2011
簡介:這部由Tony Marchant執筆並共同製作的廣受好評的法律劇,第三季一開場,剛回到倫敦中央刑事法院的William Garrow就讓他的名聲岌岌可危。這一集是建立在真實事件上,Garrow賭上名聲來為James Hadfield辯護,後者因為意圖刺殺喬治三世國王而被指控犯下叛國大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