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國兵制
三國兵制
三國兵制主要是指在古代三國時期魏、蜀、吳三國的兵制。三國的兵制各不相同,各自有各自的特點。但是都是勢力格局的力量。
公元一九二年,士大夫官僚集團成員曹操帶兵鎮壓青州黃巾軍,收得降兵三十餘萬,他從中挑選精銳,擴充自己的隊伍,組成新軍“青州兵”。一九六年,曹操借口洛陽殘破,把漢獻帝接到由他控制的許縣,暫定許為漢都。同年,鑒於長期兵荒馬亂,人民流亡,土地荒蕪,各地糧食和兵源都發生危機,曹操又在許下募民屯田,以後更在其勢力範圍內的“州郡列置田官,所在積穀,征伐四方,無運糧之勞”(《三國志。魏志。武帝紀》注引《魏書》)。這樣,曹操在軍事上有了精銳強盛的部隊,在政治上“挾天子以令諸侯”,在經濟上也有了雄厚的基礎,再加上他能夠籠絡豪強大族和士大夫官僚,善於招賢用將,終於統一了北方。這時能夠在軍事上和他進行較量的,只有劉備和孫權兩股割據勢力。二零八年,曹操用漢獻帝的名義任命自己為相國,以後又封為魏公,進爵魏王,國家大權一手獨攬,使東漢帝國名存實亡。公元二二零年,曹操病故,其子曹丕代漢稱帝,國號魏。次年,劉備在成都稱漢皇帝;又過一年,孫權在江東自稱吳王,以後又進稱吳皇帝。三國分立對全國來說,似是分裂,對各自地區來說,卻是一片較廣大地區的統一。這種局面維持了四十多年。二六三年,魏軍伐蜀,直逼成都,蜀漢後主劉禪投降,蜀漢亡。二六五年,魏丞相、晉王司馬炎廢魏元帝曹奐,自立為帝,國號晉。二八零年,晉滅吳,結束了三國鼎立的局面,使中國得到暫時的表面的統一。
曹魏時期的中央軍,分為中軍和外軍。關於中、外軍的來歷,何茲全《魏晉的中軍》一文作了明確的闡述:“‘中軍’是對‘外軍’而來的,中外軍的區別形成於漢建安時代(公元一九六——二二零年),到魏黃初年間(公元二二零——二二六年)都督製成立,中外軍的區分及中外軍的名稱也就正式成立。建安以前,曹操集團不過是當時割據局面下的群雄之一。曹操迎獻帝都許,挾天子以令諸侯,尤其是在官渡之戰,打敗袁紹,取得冀、並、青諸州以後,他的統治區才漸具國家的規模。這時局面大了,再不能象過去一樣,帶領一支軍隊(雖不是全部也是大部)到處征戰,因之便產生了留屯的辦法。平定一個地方,即留一部分軍隊在那裡駐防,並由一人任統帥,統攝轄區內諸軍。這種留屯制,實即魏晉以下盛行的軍事上分區的都督諸軍制的濫觴。這種情形,發生於曹操打敗袁紹佔有冀、並諸州之後,到赤壁戰後,三國鼎峙的局面形成,便漸漸固定為一種制度,而且發展為後來的都督制。國家的軍隊既在事實上分了內外,內外的名稱自然也跟著形成,留屯在外的將軍及都督所領的兵,就稱為外軍;中央直轄的軍隊,就稱為中軍。”(《讀史集》二五八頁)
魏的中軍略等於漢代的南北軍,擔負著宿衛皇宮、拱衛京師的任務,所以《歷代兵制》認為“魏制略如東漢,南北軍如故”,依然把魏的中軍稱為南北軍。不過由於漢末三國戰事頻仍,中軍常常四齣征伐,與漢代北軍相比,魏中軍的作戰任務重得多。
《歷代兵制》敘述了魏中軍的發展:“初,曹公自置武衛營於相府,以領軍主之。及文帝增置中營,於是有武衛、中壘二營,以領軍將軍並五校統之。”武衛營是曹魏集團最親近的宿衛禁兵,其設置時間,王欣夫《補三國兵志》說在建安十三年(公元二零八年)。那時曹操剛做相國,便在相府自置武衛營。當時漢帝的禁兵為數已不多,且在曹操控制之下,武衛營一成立,相府更是威重漢宮。武衛營的統帥最初是許褚,官職為武衛中郎將,后遷武衛將軍。曹魏王國作武衛將軍的,都是皇帝很親近的人。魏文帝置中壘、中堅二營,歸中領軍統帥,魏明帝又置驍騎、游擊二營。《歷代兵制》只提到武衛、中壘二營,有所疏漏。《歷代兵制》說“武衛、中壘二營,以領軍將軍並五校統之”,也是不確的。事實上,曹魏先後置武衛、中壘、中堅、驍騎、游擊等新五營,歸中領軍統帥;東漢以來北軍的屯騎、步兵、射聲、越騎、長水五營,曹魏時期依然存在,但兵員已少的可憐,五校地位已不如武衛將軍等,已無可能去統帥武衛、中壘等新營。
關於魏中軍的組織系統,《歷代兵制》說:“有中、左、右、前軍各一師,又有中護、中領軍、領、護軍將軍各一人。其他雜號無常數。”陳傅良認為,漢的南北軍到曹魏時期演變為中、左、右、前軍了。其實,只有中軍相當於漢的南北軍,所謂左、右、前軍等,顯然與中軍相對,可能是對留屯在不同地方的外軍的稱呼。《三國志》、《資治通鑒》常有“東兵”、“東軍”一類提法,都是指留屯東方的外軍,左、右、前軍等也是這類提法。中軍的統帥,陳傅良認為有“中護、中領軍、領、護軍將軍各一人”。歷來談曹魏兵制者,多象他一樣,以為魏中軍同時存在中護軍、中領軍與領軍、護軍這樣一批統帥。其實領軍與護軍和中領軍與中護軍是不同時期的職官。《玉海》卷一三七:“魏武為相,以韓浩為護軍,史渙為領軍,非漢官也。建安十二年,改護軍為中護軍,領軍為中領軍。”這段話與史實略有出入,但指出中護軍、中領軍的前身就是護軍、領軍,無疑是正確的。改領軍、護軍為中領軍、中護軍,是由於當時中央軍在事實上已分成中軍與外軍,所以要在中軍統帥領軍、護軍前冠以中字。由於領、護軍改名中領、中護軍后還有人沿襲舊稱,載之史書,故後人往往認為領、護軍與中領、中護軍並存。對於中領軍或中護軍中資歷厚重者,可進稱為領軍將軍或護軍將軍,但中軍也不可能同時既有領軍將軍、護軍將軍,又有中領軍、中護軍。中領軍是中軍諸營的統帥,他親領中領營,併兼領中軍諸營;中護軍在中軍的地位僅次於中領軍,他負責武官的選用,並親領中護營。
留屯各地的外軍,開始編製很不一致,統帥往往臨時由中央委派和更換。到魏文帝時,情況發生了變化。《歷代兵制》:“黃初三年,特置都督諸州軍事,尋加四征四鎮將軍之號,又置大將軍都督中外諸軍,位太尉上。”曹魏的都督諸州軍事,是代表中央分駐各地的軍事長官,所領是不同於州郡兵的中央軍隊。所謂四征四鎮,是指征東將軍、征南將軍、征西將軍、征北將軍與鎮東將軍、鎮南將軍、鎮西將軍、鎮北將軍等稱號,此外還有所謂四安四平將軍的稱號,這些都不是固定軍職,而是臨時贈封的稱號。從這些稱號也可以知道,那些都督諸州軍事的將軍,是代表中央去行征伐鎮壓之權。中外諸軍即中軍與外軍,“置大將軍都督中外諸軍”,則是以大將軍統帥全國中央軍,大將軍成為曹魏最高軍事統帥。曹魏政權是取代東漢王朝而建立的,開始仍以太尉為最高軍政長官,置大將軍后,太尉最重要的權力被分割,所以陳傅良說大將軍“位太尉上”。
綜上所述,曹魏中央軍的系統是:
|——中軍-領軍、護軍——諸營將校
中央軍-大將軍——
|——外軍-都督諸州軍事
除了中軍與外軍,曹魏政權還有作為地方兵的州郡兵。東漢光武帝罷兵募士,郡國兵力十分薄弱。到東漢末年,一些州郡守割據稱雄,兵力轉強,多數州郡的軍隊則逐一消滅或兼并。曹操統一北方,大大小小的割據武裝或被消滅,或被收編,北方各州郡往往只有留屯的中央軍,而沒有地方武裝了。當時丞相主簿司馬朗建議令州郡都建立地方武裝,以“外備四夷,內威不軌”。《歷代兵制》:“自納司馬朗之言,復令州郡典兵,然未置尉,蓋太守或刺史兼帥。”州郡兵以守備本州郡為職,必要時也應調出征。州郡兵地位比中軍、外軍低,“州郡都督不與中外軍同......苟在中軍之例,雖下功必侯;如在州郡,雖功高不封”(《晉書。段灼傳》),但地方州郡長官的權力卻藉此大大膨脹起來。所以《歷代兵制》認為,曹魏政權的“兵權外聚於州牧,內歸於大將軍及太尉”。因此後來有人上疏魏明帝,要求解除緣邊州郡刺史、太守的領兵權,另外派遣大將去鎮守,以免刺史、太守領了兵則“專心軍功,不勤民事”,而不能“獨修務本之業”(《三國志。魏志。杜恕傳》)。
曹魏兵制,還有屯田兵值得一提,但陳傅良對此又疏漏了。曹魏的屯田分民屯和兵屯兩種,是漢代官田出租辦法及邊郡屯田的推廣。民屯的管理方式是:由大司農掌管全國的民屯,典農中郎將負責一州郡的民屯,典農都尉負責一縣級單位的民屯,屯司馬負責一生產單位——一屯。每一屯有屯田客五十人。民屯的任務是種植稻、粟、桑、麻,百分之五十至六十的收穫上繳政府。屯田客不服兵役,但實行軍法部勒式管理,應該納入兵制研究的範圍。建安初年開始的屯田,本是為了束縛流民於土地和為政府提供大量租入以充軍需;到魏末晉初,統治者為了世家大族的利益,經常分割屯田,瓜分屯田客,屯田制度遭到毀滅性破壞。兵屯的開始晚於民屯,一般是保持原有的軍事編製,設立在與吳蜀兩國對峙的邊境,讓士兵且佃且守。東吳也有與曹魏大體相似的兵屯和民屯。
蜀的中央軍,《歷代兵制》說:“蜀置五軍。其左、右將軍、督、護一人,其中師、監、護、典、參軍各一人,其前師、將軍、監、護、督軍各一人,其後督、將軍、兼一人。其將校略如漢。”五軍即前、后、左、右、中軍。中軍與曹魏一樣同時又是宿衛部隊;前、后、左、右四軍略等於曹魏的外軍。蜀漢中央軍置軍師將軍一至二人,為全國最高軍事統帥。五軍的組織系統不完全一樣,中軍有護軍、監軍、軍師、都護、領軍、典軍各一人;前、后軍有護軍、監軍、軍師、領軍、典軍各一人;左、右軍有護軍、監軍、都護各一人。據《三國志。蜀志。關張馬黃趙傳》,前、后、左、右軍的統帥分別是前將軍、后將軍、左將軍、右將軍,只有中軍統帥是護軍;而據王平、劉敏、姜維等傳,前、后、左、右四軍又常以護軍或監軍為各自的統帥。因此,前將軍等官號,究竟是護軍的另稱還是進稱,或者是不同時候的職官,還有待進一步考查。
蜀的基層軍隊,有許多不同的稱號。《歷代兵制》:“兵有突將、無前、賨 [cóng]叟、青羌、散騎、武騎之別,蓋不全用蜀人也。”“劉璋時,三輔流人數萬,收以為兵,號東州兵。”這裡所舉的尚不完全,據王欣夫《補三國兵志》統計,蜀有以下稱號的基層軍隊:曲長,漢軍本有部和曲的編製,蜀有曲長,則在部分軍隊尚有曲的編製。屯將,蜀有屯將,則有屯的編製。突將,衝鋒隊的將領,則蜀軍往往有專門的前鋒隊。無前、無當,二者可能同為一支精勇的隊伍。飛軍,以羌族的一支——青羌為主,分為五部。虎步,精勇的步兵隊伍。虎騎,精勇的騎兵隊伍,此外還有散騎、武騎等騎兵隊。白眊,由以白羽毛為飾的少數民族組成。賨叟,由賨人(湖南、四川一帶的少數民族)組成。此外還有夷兵,由荊州一帶少數民族組成。從這些稱號可以看出,蜀政權不僅讓蜀中漢人當兵,而且大量以外族為兵,組成飛軍、青羌、白眊、賨叟、夷兵等外族軍隊。從東州兵的情況還可看出,蜀漢還把外來流民組建成軍隊。
如《歷代兵制》所說:“吳多舟師,營校略異於漢。”東吳立國江南,北有長江天險,東南有東海、南海,內地多湖泊水澤,多水域的自然條件,尤其是豐富的物產和發達的經濟,決定其水軍強於魏、蜀,以致數次以舟師挫敗來進攻的曹魏大軍。東吳的般只體積大、數量多,並且有艨沖鬥艦、樓船、飛雲、蓋海、赤龍、馳馬、長安、大舶、大艑、青龍戰艦、晨鳧等眾多名號。根據《吳書》的記載,當時能載馬八十匹的還算小船(《三國志。吳志。孫權傳》嘉禾二年注引)。又根據《晉陽秋》,西晉滅吳時,接收其船隻五千餘艘(《三國志。吳志。孫皓傳》注引),其中包括運輸船和戰船,運輸船中,相當大一部分屬於水軍作運輸軍需用。這樣,我們雖不能得知東吳水軍船隻的具體數字,但其規模之大則是可以想見的。公元二三零年,吳大帝孫權曾派將軍衛溫、諸葛直率領甲士萬人,乘船到達夷洲(今台灣),可見當時東吳水軍舟師不僅時刻巡守長江天險,而且游弋於遼闊海域。東吳水軍統帥為水軍都督。
東吳的中央軍與曹魏、蜀漢相同,有前、后、左、右、中五軍,軍中將領亦有護軍、領軍、典軍、軍司馬等。一旦進行戰爭置大都督總領五軍,各軍置部督等。
東吳軍隊大部分由山居的越人組成,以山越為兵,僅見於記載的已不下十餘萬。西晉滅東吳時,接收其軍隊二十三萬。東吳軍隊有許多不同名號。《歷代兵制》:“兵有解煩、敢死兩部,車下虎士、丹陽青巾、交州義士及健兒、武射之名非一,調度亦最無法。”這裡列舉的也很不完全。據王欣夫《補三國兵志》統計,東吳軍隊有下列名號:羽林,是宮廷禁衛部隊。虎騎,拱衛京城的騎兵部隊。敢死、解煩、無難、馬閑,都是精勇的衝鋒隊,多分左右兩部,各以左部督和右部督領兵。五營、五校,各有五營兵,五營有五營督領兵,五校有五校督領兵。升城、繞帳、外部、營下、帳下,大約都是屯駐在京城以外的隊伍,分屬前、后、左、右四軍。還有車下虎士、丹陽青巾、交州義士、健兒、勇敢、虎射吏等名號的地方兵。從義士、健兒等名號推測,這些地方隊伍可能大多為東吳豪族將帥厚養的子弟兵。《三國志。吳志。甘寧傳》:“能厚養健兒,健兒亦樂為用命”。可見這些隊伍與其世襲將領的關係非常特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