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率

使用面積與建築面積之比

使用率是房地產市場上一個約定俗成的參考指標,將使用面積與建築面積之比,用百分數表示,可以反映出商品房使用面積的大小,具有一定參考性。

概述


使用率是房地產市場上一個約定俗成的參考指標,使用面積與建築面積之比,用百分數表示。使用率可以反映出商品房使用面積的大小,具有一定參考性。板樓:80%(大約);塔樓75%(大約);寫字樓70%(大約);商場65%(大約)。使用率與人流量密切相關,人流量大的地方,使用率低,就是使用的效率。

方案


國土部門在摸清各類存量土地形成原因的基礎上,按照依法規範、以用為先、公開公正、集約利用四項原則制訂存量建設用地分類處置方案。
一、農用地轉用批准后,滿兩年未實施征地和用地行為的,批准文件自動失效;未滿兩年的,要加快實施土地徵收和拆遷,加快形成用地條件,並及早進入供地程序。對因城市建設規劃調整或其他原因造成原批准地塊不能使用,原地類狀況未發生改變的土地,要按相關文件精神,儘快申請調整利用。
二、已實施征地但尚未供地的,要加快供地手續的辦理。如尚未落實用地項目的,一律調整原供地方案,納入當年度新增用地計劃或實施政府儲備。已落實項目,但由於項目自身原因造成無法及時供地的,要重新調整給急需用地的項目。
三、對已辦理供地手續,但尚未開工建設的,嚴格按規定處置。凡認定為閑置土地的地塊,一律徵收土地閑置費或收回土地使用權。
四、對供地后未充分利用的土地,要根據出讓合同約定的竣工時間或用地協議約定的條件,採取責令限期建設、退出土地或實施土地置換、建設標準廠房、收購及收回等措施,充分盤活和利用起來,按規劃要求實施到位。
五、鼓勵工業企業在符合城市規劃,且不改變工業用地性質的前提下,利用自有土地重建、改建、擴建廠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