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哲學
馬克思、恩格斯提出的概念
國家哲學是通過意識形態所表現出來的關於國家運行、涉及社會發展的本體論、認識論與方法論。社會主義以前的國家哲學基本上只具有意識形態的功能,而社會主義國家哲學以馬克思主義哲學為指導,兼具意識形態性和科學性,因為社會主義國家的功能不僅在於對敵人進行無產階級專政的階級壓迫功能,而且在於社會功能,科學性、實踐性和群眾性是其三大特性。社會主義國家哲學具有全面的科學性和永久的生命力,對於廣大發展中國家甚至一些發達資本主義國家具有普遍的世界意義。國家哲學的提出以及當前中國國家哲學的構建,具有深刻的現實依據、意義和必要性、緊迫性。
國家哲學看似一比較熟悉實則相對陌生的領域,它幾近一片有待開發的“處女地”。國家哲學這一概念是馬克思、恩格斯當時為了批判黑格爾哲學向普魯士王朝妥協的保守性而提出的,並沒有做專門、集中而明確的論述與概括,更多的是被定位在國家占統治地位的統治階級的世界觀這層含義上。
國家哲學的另一種含義實際上就是關於國家的理論。然而,不能將國家哲學等同於意識形態,一方面,哲學是系統化理論化的世界觀,國家作為一個有機的系統,自然需要一個系統化、理論化的世界觀和方法論作為指導;另一方面,馬克思主義認為,國家是統治階級對被統治階級的專政,但是,並不能只從統治階級這一單極去理解國家從而將國家哲學等同於統治階級的世界觀,而應該從兩個對立階級辨證統一的矛盾體中理解國家從而把握國家哲學,就是說,國家哲學是關乎整個國民的哲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