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發

原海南省司法廳副廳長、黨委委員

張發,曾任海南省政協社會法制委主任,海南省司法廳副廳長、省監獄管理局局長。

人物簡介


張發,男,漢族,吉林省白城市人,1949年5月出生,法學碩士研究生畢業,1968年3月應徵入伍,1968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曾任海南省政協社會法制委主任,海南省司法廳副廳長、省監獄管理局局長。擔任海南省司法廳副廳長期間,在監獄推廣《弟子規》,結合《孝經》、《論語》、《朱子治家格言》等經典著作,用中國傳統的孝道、仁愛、廉恥、誠信等教育服刑人員,倡導教育者先受教育,取得良好成效。多次受邀參加傳統文化論壇,廣大幹部群眾深受教育。

個人履歷


1968年1月至1969年10月中國人民解放軍某連戰士;
1969年10月至1974年1月中國人民解放軍某部團政治處宣傳股幹事;
1974年1月至1977年12月中國人民解放軍某部連指導員;
1977年12月至1978年5月中國人民解放軍某部師政治部宣傳科幹事;
1978年5月至1979年6月中國人民解放軍某部團政治處宣傳股股長;
1979年6月至1980年3月中國人民解放軍某部營教導員;
1980年3月至1982年3月中國人民解放軍某高級陸軍學校學員;
1982年3月至1983年3月中國人民解放軍某部團政治處副主任;
1983年3月至1985年9月中國人民解放軍某部團副政委;
1985年9月至1990年10月中國人民解放軍某部團政委;
1990年10月至1991年8月中國人民解放軍國防大學學員;
1991年8月至1993年10月中國人民解放軍某部師政治部主任、副政委;
1993年10月至1996年12月中國人民解放軍某部師政委,1992年中央軍委授予大校軍銜;
1996年12月任海南省司法廳副廳長、黨委委員。

榮譽


在部隊工作期間,受嘉獎4次,立三等功1次,立二等功1次,1989年被總政治部評為“優秀黨務工作者”。
分工:協助廳長主管省監獄管理局工作,分管省司法醫院,協調高強公司。在廳長離瓊期間負責廳里全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