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中余

連雲港市公安局原黨委委員、副局長

茅中余,男,漢族,1966年2月出生,江蘇江陰人,大專學歷,1986年8月參加工作,1990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連雲港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2021年12月,茅中余被開除黨籍。

人物履歷


1986年8月至1998年2月,歷任東海縣公安局牛山派出所民警,縣公安局秘書股辦事員,縣委辦公室秘書、信息科副科長,平明鎮政府副鎮長兼派出所所長
1998年2月至2001年11月,任東海縣公安局副局長(1998年8月至2001年2月,兼任東海縣公安局刑警大隊大隊長);
2001年11月至2003年10月,任東海縣公安局政委、副局長;
2003年10月至2005年6月,任東海縣公安局黨委副書記、政委、副局長(2005年5月明確副處級);
2005年6月至2007年11月,任灌南縣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
2007年11月至2008年10月,任灌南縣政府縣長助理,縣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
2008年10月至2008年12月,任贛榆縣政府副縣長、縣公安局局長;
2008年12月至2012年9月,任贛榆縣政府黨組成員、副縣長,縣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
2012年9月至2013年11月,任贛榆縣政府黨組成員、副縣長,縣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督察長;
2013年11月至2021年3月,任連雲港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2021年3月提前退休。

人物事件


2021年6月,連雲港市公安局原黨委委員、副局長茅中余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12月,經查,茅中余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下屬禮金;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利;違規投資入股,從事營利性活動;違規干預案件辦理,充當黑勢力“保護傘”;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經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茅中余開除黨籍處分,取消其享受的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受賄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