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體
土體
土體不是由單一而均勻的土組成的,而是由性質各異、厚薄不等的若干土層以特定的上下次序組合在一起。因而土體不是簡單的土層組合。而是與工程建築的安全、經濟和正常使用有關的土層組合體。
固體顆粒間無聯結或有微弱聯結,保持天然結構,通常含有天然結構面的地質體。主要生成於第四紀,並分佈在地殼表層,覆蓋著陸地和海底的大部分。土體這個概念是20世紀70年代末至80年代初,隨著工程地質工作的深入開展而逐步建立起來的。
土體
土體是在漫長的地質歷史過程中形成,常產生有原生的層理結構面。土體成分中固體材料,尤其是細顆粒材料沉積后,在固結排水、因溫度和溫度變化發生體積脹縮、風化,以及構造應力等的作用下,又會不同程度地產生次生結構面。這些原生的和次生的結構面,往往控制著土體的物理力學性質。
影響土體工程性質的因素,與影響土樣性質的因素不盡相同。土樣的性質主要受其成分、結構和含水量的影響,影響土體工程性質的因素更多、更複雜。由於同一土層內的物質組成、物理化學狀態基本一致,因此,由單一土層構成的土體,其工程性質主要受控於土體材料的成分和土體結構特徵。但是,對於層理髮育、由土層組合體構成的土體來說,工程性質取決於各土層性質的綜合效應,即取決於土層組合體的總體工程性質,而且常具有非均質性和明顯的各向異性。不論由單一土層或土層組合體構成的土體,它們的工程性質均隨著埋深增大而變化。同一土層的力學性質,隨著埋深的增大,存在著逐漸變好的趨勢。土體是一個含有水和空氣的多組分體系。當土體中存在地下水時,地下水位以下土體中的水和孔隙水壓力可以降低土體的抗剪強度,地下水位以上土體的抗剪強度常因含水量變化而變化。水通過土體流動的難易程度稱為土體的滲透性。單一土層土體的滲透性,取決它的孔隙性和裂隙性。多層土體的滲透性取決於各土層滲透性的綜合效應。
自然界中的土體是多種多樣的。按照成因,先根據組成土體的固體材料是否經過搬運、沉積過程,將土體分為未經搬運的殘積土體和經過搬運的沉積土體。後者又可按搬運動力的種類和運動特徵或沉積環境進一步劃分(見表)。由於成因對土體的成分和結構具有重要的控制作用,因而這種分類能夠反映土體工程地質性質在大範圍空間中的分佈規律。
土體可作為建築物(構築物)的地基、邊坡和隧道的組成材料、結構和賦存環境。由於建(構)築物與土體作用方式的不同,土體中應力狀態的變化和土體可能的失穩方式也異。因而建(構)築物對土體的要求也就各不相同。對土體的工程地質性質的研究必須採用地質學分析與實驗研究相結合的方法。在地質學分析中,應確定土體的成因類型,宏觀結構及其空間分佈規律。對於細粒土體,尤應鑒定對其工程地質性質起控制作用的粘土礦物和可溶鹽、有機質等的類型和含量,以及微結構特徵,預測土體在與工程建築物相互作用中工程地質性質可能的變化趨向。在上述研究的基礎上,根據土體類型和工程要求,採用實驗方法對其工程地質性質進行進一步測定(見岩土試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