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旗
概念
徠市旗如同國旗一般,代表著一座城市的面貌,與市花、市樹、市徽等相共存。在中國大陸,不少城市曾經一度有自己的城市旗幟,但是後來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於1997年11月18日發表《關於禁止自行製作和使用地方旗、徽的通知》,要求各級地方政府禁止自行製作和使用地方旗及地方徽,廣州、寧波、南京、蘇州等城市相繼廢除地方旗及地方徽,全部廢除不用,只有香港和澳門兩個特別行政區保留了自己的旗幟(特區區旗)。而在台灣地區以及外國,很多城市都有屬於自己的城市旗幟。
南京市市旗,象徵意義市旗為長方形,上部三份之二為紅色,象徵太陽的光輝,代表光明和未來,也象徵烈士的鮮血,因為南京的今日是烈士犧牲而得來,希望南京市民依先烈的遺志建設好城市;下部三份之一為粉綠色,象徵大地,代表生命力;紅色和粉綠色中間有一條白線,象徵長江,因為長江是南京文明的搖籃,也是歷史的見證。市徽鑲嵌市旗紅色部份中央,為金色或黃色,圓形為主,底部呈方形,圓形又分外圓內圓,外圓呈月牙形,與內圓互相對應,猶如日月同輝,日月合壁,日升月恆。
市旗
市旗
蘇州
上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