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方案
清算方案
清算方案的制定製定清算方案,必須依照國家法律法規以及對清算工作的具體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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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清算方案,必須依照國家法律法規以及對清算工作的具體要求。同時需要掌握公司業務範圍、公司終止解散的原因、公司未了結的業務和債權絞務情況。從而確定清算工作量的大小、工作開展的難易程度以及可能遇到哪些問題。根據清算組人員情況和公司有關方面的配合程度,預計全部清算過程所需時間,並進一步制定分階段實施方案。如果前一階段清算方案沒有落實,必然會影響到下一步工作,這樣就要及時調整方案並查明原因。
清算方案應對公司財產清點、估價和處置,對債權債務的處理作出具體安排。一方面規定財產處理原則,也就是按照國家法律和公司章程有的關規定,來處理和分配公司財產。另一方面規定清算組人員分工和聘請外來人員的原則。特別是在債權申報登記、財產清點造冊等方面的工作必須落實到人,分清職責。涉及資產估價等業務時,擬聘哪些機構人員;涉及民享糾紛如何處理等等都要在方案中明確下來。對於情況複雜、難以準確預料的清算事項,清算組可以在咖定方案時作多方面考慮,一旦計劃受阻而使方案難以落實,可以及時更改方案或按預定第二方案執行,保證清算工作的順利進行。必要時,清算組可以向債權人大會或股東大會公布清算方案,廣泛徵求意見,特恥是公司財會人員和經營管理人員的意見,使方案更加完善和切實可行。待清算結束后,清算報告也可以按照清算方案的思路回顧總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