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制是北宋時期的官名,意指統領制約。北宋時,為加強中央集權,皇帝直接控制軍隊,將領不能專兵。凡遇戰事,則在各將領中選拔一人給予“都統制”的名義,以節制兵馬。亦指統制一方政務的封疆大吏,統制即統轄制約各級文武官員,總攬軍政民生。
官名:南宋
建炎六年(公元1127年),設置“御營司都統制”,始成為禁軍將官之職銜。南宋禁軍高級指揮官都統制下有統制、同統制、副統制等官。此後,邊要地區亦設“都統制”,並加“御前”二字,以示屬於朝廷直屬軍隊。並非地方軍事長官。清末軍制,統轄一鎮的長官也叫統制(即鎮統)。清末改革兵制,以統制官統轄一鎮(師)軍隊,民國改稱師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