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衛生局
淄博市衛生局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衛生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以及技術規範和衛生標準,研究擬定我市衛生工作政策、法規、技術規範和衛生標準並監督實施。
(二)研究擬定全市衛生事業發展總體規劃,統籌規劃與協調全市衛生資源配置,負責區域衛生規劃的擬定與實施,管理衛生統計與信息工作。
(徠三)研究擬定全市農村衛生、社區衛生、婦幼衛生工作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初級衛生保健規劃和母嬰保健專項技術的實施。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衛生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以及技術規範和衛生標準,研究擬定我市衛生工作政策、法規、技術規範和衛生標準並監督實施。
(二)研究擬定全市衛生事業發展總體規劃,統籌規劃與協調全市衛生資源配置,負責區域衛生規劃的擬定與實施,管理衛生統計與信息工作。
(三)研究擬定全市農村衛生、社區衛生、婦幼衛生工作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初級衛生保健規劃和母嬰保健專項技術的實施。
(四)貫徹預防為主方針,開展全民健康教育,制定對人群健康危害嚴重疾病的防治規劃;組織對重大疾病的綜合防治,組織調度全市衛生技術力量,對重大突發疫情、病情實施緊急處置,防止和控制疫情、疾病的蔓延。
(五)依法管理醫療衛生機構,研究指導醫療機構改革,監督實施醫務人員執業標準、醫療質量標準和服務規範,對重大疾病及醫療衛生質量實施監控,實施醫療衛生機構從業許可制度。
(六)依法監督管理血站的采供血及臨床用血質量。
(七)研究擬定全市醫學科技、教育發展規劃,組織督導重大醫學科研攻關,指導醫學科技成果的普及應用;協同教育部門管理衛生教育工作。
(八)監督管理傳染病、地方病、職業病防治和食品、職業、環境、放射、學校衛生,貫徹執行國家關於食品、化妝品、消毒藥劑、消毒器械、一次性使用的醫療衛生用品質量管理規範並負責認證工作。
(九)制定全市衛生人才發展規劃和衛生人員職業道德規範,組織實施衛生機構編製標準、衛生技術人員資格認定標準。
(十)貫徹實施國家中醫政策和中西醫並重的方針,推進中醫藥的繼承、創新與發展。
(十一)組織開展全市衛生系統對外援助和技術交流與合作。
(十二)負責市保健委員會確定的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
(十三)組織開展衛生行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建立和完善行業自律機制。
(十四)承擔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和市地方病防治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十五)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草擬局機關各項工作制度、工作計劃;負責機關文秘、信訪、檔案、機要、保密、保衛、資產管理、會議組織、政策研究和綜合性文稿起草及後勤服務工作。
組織人事科
提出全市衛生人才發展規劃,貫徹衛生機構編製標準、衛生人員工資福利標準,指導全市衛生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和衛生技術人員資格認定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組織、人事、勞動工資和社會保障工作;指導衛生系統全市性表彰工作;開展政府及民間醫療衛生對外交流、合作與援助工作。
規劃財務科
研究提出全市衛生事業發展規劃,具體指導區域衛生規劃工作,規劃協調全市衛生資源配置;草擬衛生經濟政策和衛生財務管理規章;負責全市衛生貸款項目管理工作,指導預算管理單位的財務管理、基本建設管理,監督國有資產管理;負責局機關財務工作;指導衛生服務價格管理工作;負責全市衛生事業統計信息工作。
衛生法制與監督科
負責地方性衛生法規、規章、標準的起草修訂和監督執行;負責衛生行政複議和對衛生執法的監督;監督管理全市傳染病、地方病、職業病防治和食品、生活飲用水、職業、環境、放射、學校、化妝品衛生;貫徹執行國家關於食品、化妝品、消毒藥劑、消毒器械、一次性使用的醫療衛生用品質量管埋規範並負責認證工作;指導重大公共衛生事件的調查處理,負責重大工程項目的預防性衛生監督;提出全市重大傳染病、地方病、寄生蟲病、慢性非傳染性疾病及與公共衛生相關疾病的防治規劃、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全市衛生技術力量,對重大突發疫情、病情實施緊急處置,防止和控制疫情、病情蔓延;承辦市地方病防治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基層衛生與婦幼保健科
提出農村衛生、社區衛生服務的發展規劃和服務標準,指導初級衛生保健規劃的實施;研究指導城市基層衛生服務體系的改革;提出婦幼衛生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質工作的發展規劃、政策措施和技術標準;監督母嬰保健專項技術的實施;統籌協調健康教育工作。
醫政科
研究指導醫療機構改革,提出醫療機構發展規劃、管理法規和服務標準;組織實施醫護人員執業標準、服務規範,監督醫療機構的醫療質量與服務質量;依法監督管理血站的采供血及臨床用血質量;負責醫療廣告的技術出證;協調處理醫療糾紛;協助區、縣政府和有關部門對重大人員傷亡事件組織緊急救護;負責市保健委員會確定的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負責全市性重大活動的醫療保健工作。
宣傳科教科
具體負責全市衛生工作的宣傳、報道;負責全市衛生人員實施職業道德規範,組織開展衛生行業的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提出全市醫學科技、教育發展規劃;組織督導重大醫學科技攻關,指導技術創新與科技成果的普及應用工作;實施衛生人才培養規劃,指導市屬衛校的業務工作。
市中醫管理局
組織實施國家關於中醫事業的方針、政策和法規;提出全市中醫事業政策、法規和全市中醫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並負責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對全市中醫醫、教、研和中西醫結合及民族醫療保健工作進行宏觀管理與業務指導。
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
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愛國衛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統一部署全市的愛國衛生工作;開展全市城鄉社會性公共衛生管理及經常性檢查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和群眾參與愛國衛生運動,組織實施除四害、創建、鞏固衛生城市、農村改水改廁等工作;組織群眾性的社會衛生監督活動,開展全民健康教育。
張魯辛:黨委書記、局長
宋曉東:黨委副書記、調研員
肖洪濤:黨委委員、副局長
孫 輝:黨委委員、副局長
劉觀湘:副局長
韋 國:黨委委員、工會主席
徠淄博市中心醫院
機構地址:張店區共青團西路54號
淄博市第一醫院
機構地址:博山區峨嵋山東路4號
淄博市中醫院
機構地址:周村區新建中路75號
淄博市婦幼保健院
機構地址:張店區杏園東路11號
淄博市衛生局衛生監督局
機構地址:張店區人民西路16號
機構職能:負責組織實施同級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衛生監督計劃,依照法律法規開展預防性和經常性衛生監督執法檢查工作;受理市級辦理的衛生許可和執業許可有關證件的審核;對轄區內危害公共衛生的中毒事故、重大疫情和衛生行政處罰案件進行調查並提出處罰建議。
淄博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機構地址:張店區東一路44號
機構職能:負責組織實施本轄區的疾病控制技術對策和措施;負責疾病預防控制信息的收集整理、統計分析、綜合評價、反饋及疫情報告;提供疾病預防控制方面的諮詢與服務。
機構地址:張店區山泉路210號
淄博市第五人民醫院
機構地址:淄川區淄礦路102號
淄博市職業病防治院
機構地址:張店區山泉路102號
淄博市第七人民醫院
機構地址:張店區柳泉路85號
淄博市第八人民醫院
機構地址:張店區中心路8號
淄博市市級機關醫院
機構地址:張店區人民西路24號
淄博市醫療急救指揮中心
機構地址:張店區柳泉路156號
機構職能:負責對全市醫療急救的指揮、調度、培訓工作;並受衛生行政部門委託,貫徹執行院前急救法規、規章、條例,監督、檢查全市院前急救工作。
淄博市中心血站
機構地址:張店區人民西路55號
機構職能:負擔全市無償獻血的組織發動和采供血工作,負責基層血庫及醫療機構臨床用血和業務技術指導,協助市衛生行政部門履行血液管理等職責。
淄博市衛生人才交流服務中心
機構地址:張店區人民西路55號
機構職能:根據《山東省人才市場管理條例》、《山東省人才市場中介機構管理辦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在淄博市人才服務中心(淄博市人才市場管理辦公室)的指導下,提供全市衛生系統人才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諮詢;收集和發布衛生人才供求信息;承擔衛生系統人才培訓、考試管理工作;人才素質測評和人才評價工作;對分配到衛生系統的大中專畢業生提供就業指導,辦理衛生人才求職登記和人才推薦等工作。
淄博市衛生局信息中心
機構地址:張店區人民西路55號
機構職能:負責全市公共衛生系統信息化的研究、開發與應用;建立社區及農村衛生服務信息網路;開展網上問診諮詢、疾病診療、遠程會診及疾病預防監測的信息工作;負責市衛生局辦公網路和網站的建設維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