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斷肢再植
斷肢再植
肢體因外傷或手術造成完全或不完全斷離,必須吻合動脈才能存活的,稱為斷肢。用手術方法將斷肢重新接回原位稱斷肢再植或肢體再植。斷肢經更換位置再植者,稱為肢體移位再植。用手術方法將肢體斷離,然後移植於另一部位者,稱肢體移植。後者一般不包括在斷肢再植的範圍內。
由於損傷的原因不同,斷肢的損傷情況也有所不同,常見斷肢的類型有:
(1)切割性斷離:主要由沖床、銑床、切紙機、利刀、玻璃等銳器造成。這類損傷多見於上肢。斷離肢體的骨胳、神經、血管、肌肉、皮膚等各部分組織均在同一平面切斷,鄰近斷面的組織損傷較輕,再植的成功率較高。但有時可為多發性損傷,如被飛輪、風扇、鋼索、收割機等所傷,截面附近組織損傷較嚴重,或將肢體切成若干段,以致難以再植。
(2)輾軋性斷離:多由火車輪、汽車輪或機器齒輪等鈍器所傷。輾軋傷大多致成完全性截肢,但可能仍有一圈皮膚似乎仍相連,實際上已被軋得很薄,在清創時,這一部分失去活力的組織必須予以切除。火車輪子的輾軋寬度約為6cm,小火車輪子寬度約為3cm。汽車輪子輾軋的損傷,常為大部斷離,容易致成大塊皮膚撕脫,創面往往有嚴重污染。雖有部分軟組織相連,也應視為完全性肢體斷離。
(3)擠壓性斷離:這是由笨重的機器、石塊、鐵塊或其它重物擠壓所致。斷離的平面不規則,組織損傷嚴重,常有大量異物擠入斷面與組織間隙中,不易去凈。被壓斷的肢體遠段,常有合併損傷,如骨折或血管破裂,尤以淺表靜脈的挫傷更為多見。這些靜脈常發生血栓形成,影響再植肢體靜脈血的迴流,因而再植手術的難度較高。
(4)撕裂性斷離:肢體被連續轉動的機器損傷可致成撕裂性斷離。斷面很不規則,皮膚有嚴重撕脫。肌肉往往在肌腱與肌腹交界處被撕斷。再植手術時,如果應用抗凝藥物,則會引起廣泛的滲血和血腫形成。撕裂性肢體斷離,在斷離血管的遠近段,往往有嚴重的血管痙攣,給血液循環的重建帶來一定困難。血管撕裂傷亦可以不在肢體斷離的同一平面上。斷裂的血管,表面看來無明顯挫傷,而實際上常有內膜破裂。這種潛在的血管內膜挫傷,必須及時發現,否則就會使再植手術失敗。由於肢體斷離時肌肉猛烈收縮,神經常在進入肌肉處斷裂。這種斷離所產生的骨折多為螺旋形或斜形骨折。
按照現如今的認識,再植手術應該具備以下的基本條件:
1.病人全身情況許可,能接受再植手術。
2.斷離肢體要有一定的完整性。
3.再植有一定的時限。一般在室溫20℃情況下,完全缺血6~10小時后,斷離肢體的各種組織,將先後發生不可回逆的變性,即使血循環恢復,肢體仍不免壞死,但在寒冷的季節,斷離肢體組織的變性較慢,即使再植時限超過6小時,只要經過良好急救處理和再植手術,仍可獲得存活,在組織還沒有死亡之前給予冷藏、高壓氧等措施,可延長再植的時限。臨床上缺血36小時的肢體也已再植成功。
4.再植肢體有恢復一定功能的可能,如果接上去的肢體對功能不利,就不應再植。如小腿被輾碎,只能將斷足接在股骨下端,雖有可能接活,反而給裝配假肢帶來困難,斷離肢體主要神經遭到廣泛損傷,現如今又缺乏有效的修復方法,即使再植肢體,存活也沒有功能。
有關斷肢再植的時限現如今尚無快速準確的判斷方法。影響斷肢再植時限的因素很多,如低溫保存能延長再植時限;濕度高會使再植時限縮短;肌肉組織豐富的斷肢再植的時限短。所以如能找到較為簡易的檢測方法,在短時間內(30分鐘)確定肌肉組織的變性程度或許能在術前就可以更好地確定能否進行斷肢的再植術。
(1)再植與病人的生命相比是次要的。對危及病人生命的其他嚴重問題,要首先處理,決不能用再植手術干擾之。
(2)若肢體離體時間超過時限,尤其當離體肢體有豐富的肌肉時,要特別注意再植恢復斷肢血運后,有可能引起致命的併發症,若有這種可能,則不應行再植手術。
(3)存活不等於成功。存活后,再植肢體有良好的實用功能恢復才是成功。若術后功能不可能恢復,就不應再植,以免增加病人的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