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平衡表
能源平衡表
能源平衡表是在社會經濟發展中,具體反映能源平衡的形式。從數量上較為直觀地揭示能源的資源、轉換和終端消費間的平衡關係。
能源平衡表 energy balance sheet
能源平衡表
按能源的內容分為單項能源平衡表(如煤炭能源平衡表)和綜合能源平衡表;按平衡範圍大小分為地區(包括全 國)能源平衡表、部門能源平衡表、工礦 企業能源平衡表、以及車間(工序)或重 點耗能設備的能源平衡表。其中地區能 源平衡表在工業地理的研究和實踐中應用最廣,它採用矩陣形式,由三個基本部 分組成(如表),“列”為各種一次能源和 二次能源,“行”為能源流向和各種經濟活動。總矩陣的平衡關係式為:可供本地區消費的能源量=加工轉換損失+經營運輸損失+終端消費量。子矩陣的平衡關係式為:①可供本地區消費的能源 量=(一次能源產量+進口+外省調入+年初庫存)-(出口+調出省外+年末 庫存);②加工轉換投入和產出=一次 能源投入加工轉換量-(產出的二次能)源量+轉換損失量);③終端消費量=物質生產部門消費+非物質生產部門消 費+生活消費。地區能源平衡表不僅能 直接完整地反映地區間能源流通的聯繫,各種能源生產—終端消費的全部流 程,一次能源與二次能源加工轉換的投 入產出關係,能源消費的品種結構和行業部門能源消費結構等,並可間接地反映能源利用經濟效益,加工轉換效率,消 費彈性係數等,為制定能源發展戰略提供科學依據。
能源消費結構表
能源平衡表按統計範圍可分為全國、地區、部門和企業能源平衡表;按品種可分為單項能源平衡表和綜合能源平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