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租約

帶租約

帶租約是一種信貸購物的形式,買方可以用分期付款的方式先取得貨品,待付清貨款后便可正式擁有貨品。有些貨品比較昂貴,例如傢具、汽車等,賣方通常容許買方以帶租約方式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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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現在一般帶租約的運作形式,是由賣方替買方安排財務機構先購買該貨品,然後財務機構與買方簽訂租購合約,在租購合約,會列明買方須在指定期內,定時分期付清貨款。在供款期內,買方只是租用貨品,待租約期滿后,買方有權根據租購合約上訂明的售價選擇是否購買該貨品。當買方選擇購買並付清貨款后,便得到貨品的擁有權。
租購合約內一般列明買方已付的首期丶每期供款額和應供期數。有些貨品可以免息分期,有些則須支付利息。如果租購的貨品是作商業用途,其利息支出可獲稅務扣減。如果買方要提早終止租購合約,買方必須退回貨品,並根據租購合約列明的手續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