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

其它

其它,同“其他”,別的,其餘,用於事物。即"其餘的它者",物主代詞。

古代漢語里有的也寫作“其佗”,佗是物主代詞,如《左傳·隱公元年》”佗邑唯命“,它也是物主代詞,如《後漢書·列女傳》”無它異“。

自古漢語不區分其他與其它,現代漢語里他作為人稱代詞而它作為物主代詞了,因此,在現代漢語環境,談物時,用“其他”是繼承傳統用法,用“其它”是新環境里的合邏輯用法,都可以。

詞語釋義


其它即其餘的它者,是物主代詞。物,分為無機物、植物、動物、微生物,事物,人類的單位(單位如國家、縣、企業等不是人)。
其它
其它
近義詞
物主代詞領域裡表示別的、另外、其餘、此外。

通假漢字


表示其餘時,佗、它通假而用,類似通假現象在先秦秦漢是普遍現象。《後漢書·列女傳》“無它異”、《左傳·隱公元年》”佗邑唯命“。

詞語用法


古漢語用例
文例:湖北睡虎地秦簡《秦律十八種·倉律》:“其它人是增積,積者必先度故積”。《漢書·西域傳下·烏孫國》:“昆莫起拜,其佗如故。”宋岳珂《桯史·李敬子》:“言及歲薦事,寮屬咸起囁嚅,帥曰:‘郡有賢儒為師楷,詎可舍不薦,皇及 其佗。’”佗、它可通假。
現代漢語用法
按照慣常漢語習慣,當我們使用第三人稱時,用“他”指代男性或泛指未知性別的人,“她”指代女性,“它”指代事物。於是遇到“其他”這個詞的時候,有人會直觀地變演出“其它”、“其她”這樣的辭彙,這是望文生義的做法。
事實上,“其他”的“他”在這裡並不是第三人稱,並不作主語或賓語。“他”在“其他”這個詞所在的語境中是一個定語。所以不能按照第三人稱的用法隨意更換用字。
在古代漢語中,“他”字代表“其他”的意思。不分人與事物,皆可通用。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詩經·小雅·鶴鳴
初既與余成言兮,後悔遁而有他。 ——《離騷》
顧左右而言他。 ——《孟子·梁惠王下》
少量特殊情況,也會出現通假字,用“它”或“佗”替代“他”,代表“其他的”。同樣不分人與事物,可通用。
無它異。——《後漢書·列女傳》
貝勒及它將。—— 清·邵長蘅《青門剩稿》
與它石迥異。——《墨子·公輸
在新文化運動之後,白話文逐漸替代文言文,大量雙音節詞替代了單音節詞。例如古人常用的“桃”,白話文說“桃子”;古人說“李”,白話文說“李子”;古人說“梨”,白話文說“梨子”;古人說“虎”,白話文說“老虎”……古人說“他”,白話文說“其他”。
所以,現代文中的“其他”本質上就是文言中“他”的雙音節形態。
“其他”的意思,是指“其餘的他者”。如果我們不究文法的話,很容易誤以為“其”代表“其餘的”,“他”代表“他者”。事實上正好理解反了。在“其他”這個詞里,“他”字代表“其餘的”,而“其”字才是第三人稱的人稱代詞,代表“他者”。
所以由這裡可以看出,“其他”是這個詞唯一標準、規範的寫法。而“其它”、“其她”都是錯誤的。
“它”作為“他”的通假字,在歷史上有長期的使用。
現代常有人用“其它”代用“其他”,已漸漸成為普遍習慣,用於指代事物。是習非成是的用法。“其它”與“其他”意思完全相同,只指代事物。

相互關係


與其他的關係
古代流行通假,形近和音同的字常通假,他、佗、它同音或形近,通假就導致一般不區分人稱代詞與物主代詞,一般不區分人與物。其他、其它(佗)可以換用。
現代漢語不同,“其他”有三種用法,表示其餘(不分人與物)或只作為人稱代詞上的其餘人或其餘男人。因此其它、其他用法有別。
相同用法
其他表示其餘時,無論人還是物,這種情況下表示物主代詞時,其他、其它可以換用。例如“其他的書”、“其它的書”,可以換用。
不同用法
一些人區別使用其他、其它,把其他只作為人稱代詞、把其它作為物主代詞。如“其他的人也看到了有其它車子出現”。
談物時,應該用“其它”還是“其他”?
可用其他
用“其他”是繼承傳統用法,可以。
可用其它
古漢語不區分其他與其它(他與它同音而通假),現代漢語里他作為人稱代詞而它作為物主代詞了,因此,在現代漢語環境,談物時,用“其它”是新環境里的合邏輯用法,也可以。
語例:2015-04-09 新聞“重慶小南海電站項目遭環保部否決”報道:環保部《關於金沙江烏東德水電站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複》文件稱:“不得再規劃和建設小南海水電站 及 其它任何攔河壩等涉水工程。”
結論
“其他”是標準用法,可以指代人和事物,建議日常使用及規範的書面文件使用;
“其它”是日常用法,一般只能指代事物;
而“其她”完全是語義混亂的用法。如果一定要用的話,意思應該表示“那個她”。
“其他”和“其它”本無人稱和物主的分別,並非一個指代人、一個指代事物。所以行文應避免出現類似“其他的人也看到了有其它車子出現”這樣同時出現兩個寫法的、不倫不類的用法。

錯誤解釋


說最初只有他
有的人說最初只有“其他”這個詞,有的說“近代以前漢語中的第三人稱只有一個“他”字”,“他”意思是“另外的”,如:“王顧左右而言他”、“他日”、“他鄉”等,“其他”指人指物都可以。這種說法有誤,《孟子-梁惠王章句下》語“王顧左右而言他”是戰國末期的話語,而《左傳》是春秋時期的書,《左傳·隱公元年》”佗邑唯命“,佗是代詞,加之佗、它通假而用,因此,《漢書·西域傳下·烏孫國》有:“昆莫起拜,其佗如故。”《後漢書·列女傳》有”無它異“。
說其佗誤為其它
《漢書·西域傳下》早就有“昆莫起拜,其佗如故”,有的人說“其佗誤寫為其它”,說“後來又出現了‘其它’,一開始是不規範的用法,後來習非成是,但是只能用來指物。”這種說法有誤把佗、它的通假說成是“非”,不了解古漢語的通假,也不了解人類語言的發展性質。其實古漢語沒有規範,在先秦秦漢通假詞用法是普遍現象,後來也有很多通假現象。通假不是誤寫。有的說“那可是語言學家王力說的啊”,問題是,王力的《古代漢語》錯誤一批批,而且關鍵是,誤寫的前提是有統一規範,可是古代特別是先秦時期諸國文字不同,沒有統一規範,用法自由,因此王力所謂通假即誤寫的說法根本就站不住腳。另外,漢語等各民族語言史文字史都是一部發展史,西方各民族語文也是如此,開始沒有區別人稱代詞與物主代詞,後來區別了,而且人稱代詞還分第一人稱、第二人稱、第三人稱,時態分為過去時、現在時、將來時,都是以前沒有而後來發展出來的。認為人類語文回到遠古時代、原始時代的語文才是正確,那樣想法有錯。
從人類語言發展史看,區別人與物是普遍現象,是人類思維的邏輯化成績,那麼其餘者相應就應該區別人稱代詞、物主代詞,其它(其佗)這個詞就是漢語發展的一個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