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毀
銷毀
徠銷毀,有“熔化毀掉;燒掉”之意。還有“消滅,消失”之意
【詞目】銷毀
【地點】在小學教科書五年級上冊第二十一課出現:為了銷毀罪證,10月18日和19日,三千多名侵略者奉命在園內放火。
【詞義】形容物質(物體)的毀滅性破壞。把一物燒掉,毀掉。例銷毀文件、銷毀證據。
【destroy by melting or burning;devastate;revage;ruin】
熔化毀掉;燒掉
銷毀罪證
1.熔化毀掉。
《舊唐書·宋璟傳》:“又禁斷惡錢,發使分道檢括銷毀之。”
魯迅《集外集拾遺補編·文學救國法》:“取所有印刷局的感嘆符號的鉛粒和銅模,全數銷毀。”
2.燒毀。
清·平步青《霞外攟屑·掌故·陳侍御奏摺》:“禁絕鴉片煙流毒,銷毀五十條議單,如此則 中國之氣伸。”
柯岩《奇異的書簡·我們這支隊伍》:“人們不屈服,不銷毀,而是不顧一切地傳抄、背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