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道路交通安全科技行動計劃

國家道路交通安全科技行動計劃

國家道路交通安全科技行動計劃 3.道路基礎設施安全保障技術 4.道路交通管理與安全保障技術

目錄

正文


關於印發《國家道路交通安全科技行動計劃》的通知(國科發高[2008]120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科技廳(委、局)、公安廳(局)、交通廳(委、局):
為貫徹黨的十七大關於“更加註重社會建設,著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戰略部署,進一步落實《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充分發揮科技創新對交通安全保障的重要支撐作用,努力減少群死群傷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構建安全和諧的道路交通環境,科技部、公安部、交通部共同制定了《國家道路交通安全科技行動計劃》。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積極推動實施。
科學技術部 公安部 交通部
二○○八年二月二十日
國家道路交通安全科技行動計劃
道路交通安全事關人民群眾的安居樂業,事關社會的和諧穩定,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保障體系是保障與改善國計民生的重大社會工程。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關於“更加註重社會建設,著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戰略部署,以及黨中央關於“高度重視改善民生,切實解決人民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的總體要求,落實《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努力構建安全和諧的道路交通環境,充分發揮科技創新對交通安全保障的重要支撐作用,建立符合國情的道路交通安全保障技術、標準、措施和可持續發展能力體系,特制定《國家道路交通安全科技行動計劃》(以下簡稱《行動計劃》)。
一、背景
在黨中央、國務院的領導下,經過各部門以及各地的共同努力,我國道路交通事故起數、死亡人數、萬車死亡率連續四年實現“三下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明顯減少。但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和城鎮化、機動化進程的不斷加快,影響道路交通安全的因素仍然很多,有的未得到有效解決,我國仍處於道路交通事故的高發期,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數總量仍然很大,萬車死亡率處於較高水平,群死群傷特大惡性事故時有發生,事故預防、預警預報和應急救援手段相對滯後於工作的需要,存在很大的道路交通事故反彈壓力。據統計,2007年全國共發生道路交通事故32.7萬起,造成8.16萬人死亡,占我國各類安全事故死亡人數的75%左右;在我國汽車保有量僅佔全世界汽車總量8%的情況下,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數卻佔了全世界的16%左右;萬車死亡率為5.1,交通事故死傷比為1:4.66,遠遠高於發達國家水平。道路交通事故已成為危害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影響社會和諧穩定的重要因素之一,並引起了黨和政府的高度重視,以及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特別是2008年奧運會將在北京舉辦,創造安全暢通的道路交通環境,對於樹立我國政府良好的形象,保障奧運會的順利舉行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我國人口眾多、城市化與機動化快速發展的形勢,決定了人、車、路、環境、管理等影響道路交通安全的因素比任何國家都要複雜。從國際經驗和我國的實踐來看,科技進步和應用是解決道路交通安全問題的重要手段。動員和集成相關科技、產業和政府資源,通過科技創新建立和完善我國道路交通安全保障技術、措施和標準體系,提升道路交通可持續發展能力,已成為全面提高我國道路交通安全保障水平的必然選擇。
二、原則
1.需求引導。根據當前我國道路交通安全形勢、突出矛盾及發展特點,有針對性開展研究,推進先進、適用的道路交通安全保障技術體系的建設。
2.自主創新。從增強道路交通安全保障相關科技創新能力出發,充分借鑒國外先進理念,形成適合國情的道路交通安全保障關鍵技術,實現解決我國道路交通安全問題的技術跨越。
3.綜合集成。針對複雜的道路交通安全問題,採取綜合措施,集成和提升圍繞人、車、路、環境、管理等方面的適用技術研究和推廣應用。
4.重點突破。針對群死群傷惡性交通事故危害大和安全保障技術薄弱的實際,以及保障奧運會道路交通安全暢通的需要,開展關鍵技術研究和工程示範,有效改善道路交通安全狀況。
5.示範帶動。選擇典型路段、典型城市、典型工程,開展示範應用,形成與完善相關的國家或行業標準,引導和推動相關適用技術的標準化、規模化、普及化運用。
三、目標
組織國內相關行業和部門,開展道路交通安全保障關鍵技術的研究與示範應用,形成一批技術水平高、實踐效果好、應用前景廣、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科研成果。依靠科學技術,增強對道路交通事故的預防、預警、控制和應急救援能力,有效遏制群死群傷特大惡性交通事故。通過幾年的努力,實現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數逐年下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進一步減少,萬車死亡率接近中等發達國家水平的目標,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四、重點任務
以群死群傷特大惡性交通事故為重點開展以下關鍵技術研究和典型示範工程:
1.交通參與者行為干預技術
道路交通參與者行為特徵分析技術,道路交通參與者行為監控、干預技術與裝備,營運車輛駕駛人異常狀態識別及預警技術,駕駛人培訓、考試、管理新技術和裝備,駕駛人交通環境適應技術,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新技術,交通安全科普技術與裝備。
2.車輛安全、運輸組織技術
車輛安全性能及新技術、裝備應用,道路運輸組織安全技術,營運車輛運行安全監控技術與裝備等。
3.道路基礎設施安全保障技術
道路基礎設施安全設計、運營和評價技術及裝備,道路交通基礎設施病害監控、預警、整治技術及裝備,特大橋樑、隧道安全運營監控、應急處置技術與裝備,惡劣氣候條件下道路運行狀態監控、預警技術和裝備等。
4.道路交通管理與安全保障技術
道路交通管理執法新技術與裝備,道路交通事故處置、緊急援救技術與裝備,交通管理信息發布與服務技術,交通管制與誘導技術,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規劃、安全評價技術,非常態交通組織與安全保障技術,交通違法行為、交通事故分析及交通事故再現技術,特大交通事故快速處置技術、限制車輛的識別、信息交換與控制技術等。
五、組織與管理
1.成立組織機構
成立由科技部、公安部、交通部領導組成的《行動計劃》領導小組。下設由三部委主管業務司局領導組成的辦公室,具體實施《行動計劃》。根據需要,吸收有關部門和地方參加。
2.成立專家組
由相關領域專家組成《行動計劃》專家組,負責可行性研究和實施方案編製,並提供技術諮詢。
3.編製實施方案
在領導小組領導下,辦公室組織專家組編製《行動計劃》實施方案,經領導小組審批后編製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按相關規定進入論證、審批、立項程序。
4.設立專項資金
科技部、公安部、交通部安排專項資金啟動《行動計劃》,鼓勵和調動社會資源共同推動《行動計劃》的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