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學天元基金

數學天元基金

天元基金是中國為支持國內數學在二十一世紀率先趕上世界先進水平而設立的數學專項基金,經費來源於國家財政撥款。

簡介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數學天元基金(簡稱天元基金)是國家為支持我國數學在二十一世紀率先趕上世界先進水平而設立的數學專項基金,經費來源於國家財政撥款。由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簡稱自然科學基金委)管理。天元基金和自然科學基金委資助數學研究的科學基金,相輔相成,統一用於對數學學科的支持。與科學基金支持項目不同之處是天元基金主要用於人才培養、學科建設和環境的改善等方面。
天元基金的經費主要用於以下5個方面:
1、數學人才的支持和培養:包括組織中學生數學之星夏令營活動;研究生數學暑期學校;西部地區青年教師進修班;數學天元青年基金;與法國純粹和應用數學中心(CIMPA)合作,在中國舉辦研究生講習班;與義大利國際理論物理中心(ICTP)合作,選派若干青年教師和研究生到ICTP學習和進修;加強對優秀留學生回國講學和舉辦研究班的支持。
2、加強學科建設和學術交流:包括開展數學學科發展戰略研究;支持數學開展學術年的活動,特別是對推動學科交叉、擴大數學應用領域的調研和支持;特別注重對西部和邊遠地區的學科建設和學術交流的支持。
3、營造良好的數學學術研究環境:包括支持數學圖書出版;數學網路環境建設;部分優秀數學雜誌的出版等。
4、數學教育和數學傳播:包括研究數學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數學與自然科學的其他學科及與教育和文化的關係;編寫面向新世紀的數學教育和傳播的文集,宣傳數學的作用等。
5、數學天元基金學術領導小組會議上決定的其他工作。

數學天元基金 - 管理方法


由於天元基金使用的特點,天元基金的申請將有組織,有計劃的申請和自由申請相結合,要經過專家的評議和評審。數學天元青年基金的申請採用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申請書,項目類別為專項基金。其他天元基金項目的申請填寫數學天元基金申請表。
經費來源於國家財政撥款,由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簡稱科學基金委員會)管理。
一、使用範圍本項基金和科學基金委員會資助數學研究的經費統一用於對數學學科的支持,二者密切配合、相輔相成,具體用於以下六個方面:
1.數學人才的支持和培養,約佔總經費的50%1)舉辦各種類型的數學講習班,這類講習班以教學活動為主,目的是加強對研究生和青年教師的基礎訓練,提高他們的數學素養,包括:
和國家教育部共同組織的研究生暑期學校;
和設在法國的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下屬的純粹數學與應用數學中心共同組織的專題講習班;
邀請優秀留學生回國在國內組織高水平的專題講習班。
2)組織高水平的研究班,這類研究班以研究工作為主,目的是培養拔尖人才。辦好研究班的關鍵是選好國外優秀的留學生和國內的學術帶頭人,並同他們一起選拔國內的優秀青年組織研究班。
3)支持那些學習條件差、但學習刻苦,又取得一定成績的優秀年青人到研究條件好的單位進修,提高本單位的教學和研究水平。
2.數學研究條件的改善,約佔總經費的18%1)委託世界圖書出版公司購置數學專著的版權,影印圖書及圖書的出版及發行工作;
2)支持國內的4套叢書及研究班、講習班講義的出版;
3)為數學家配備必要的計算機設備、開通網路。
3.加強數學的國際合作和交流,約佔總經費的10%配合數學學科共同支持數學方面的國際合作和交流;
4.支持必要的數學教育,數學傳播和數學史的研究,約佔總經費的12%5.用追加的形式支持數學學科及一些突發性事件的支持,約佔總經費的5%6.天元基金評審會議、工作會議及必要的經費支出,約佔總經費的5%二、天元基金學術領導小組和天元基金辦公室科學基金委員會在全國數學界物色選擇學術造詣深、威望高、影響大的數學家組成天元基金學術領導小組。
天元基金學術領導小組的任務是提出天元基金的使用範圍;負責天元基金各類項目的組織、評審和實施;負責天元基金資助的一些重要學術活動的組織和協調。
天元基金學術領導小組實行任期制,每四年換屆一次。有關換屆的程序與辦法同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的學科評審組。
科學基金委員會在數理科學部設立天元基金辦公室,它在數理科學部領導下,在天元基金學術領導小組指導下負責天元基金的日常工作。
三、實施管理1.天元基金項目的受理分為兩類,一類項目如組織研究班和講習班,每年年底前受理下一年度申請,另一類項目可以隨時受理申請。不論屬於哪一類都要統一填報申請表格。
2.天元基金的申請表格,由天元基金辦公室制定,經科學基金委員會綜合計劃局確認,簡表部分與面上項目基本相同,以便統一管理。
3.凡申請天元基金項目,可到科學基金委員會天元基金辦公室領取表格,按表格的要求填寫,並由單位簽署意見后報天元基金辦公室。
4.天元基金項目統一由天元基金辦公室受理,經天元基金學術領導小組和科學部審定批准后,於次年3月底以前報科學基金委員會綜合計劃局辦理撥款手續。
5.天元基金用委託撥款方式下達本年度經費,每年分類下達到被委託單位,被委託單位按天元基金學術領導小組和數理科學部最後批准意見,撥款到受資助人所在單位,被委託單位由數學天元基金學術領導小組提出,報科學基金委員會批准,被委託單位對下達經費不得扣除管理費。
6.每年資助的天元基金項目列入《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彙編》,所取得的研究成果列入《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成果彙編》,資助項目發表的有關論著,均需註明“數學天元基金資助”的字樣。
四、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1992年3月27日印發的《數學天元基金管理試行辦法》同時廢止。由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責成數學天元基金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