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聰

晚清官吏

李聰(1840~1911)號作謀,四川省新都縣人,監生,好書法,晚清官吏。

人物介紹


清光緒七年(1881),三十一年(1905),宣統二年(1910),三任磚坪廳通判,生性剛直,為官清廉,多與地方勢力不和,故有李氂牛渾號。據鄉老口碑,第三次任通判是專為與地方勢力作對而至。光緒七年李聰備荒,勸捐義谷6000餘石,建9倉儲之,並於廳城西門外創設養濟院1所,置稞20餘石,以養孤貧。宣統二年復任通判時,隨帶轎夫王大班,於東街創建轎鋪。任內修纂《磚坪廳志》兩卷。
因積勞成疾,於宣統三年(1911)四月下旬,病逝磚坪官邸,遺骸安葬新都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