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建詞條
登錄/註冊
女性參政權
女性參政權
女性參政權(英語:Women's suffrage,Woman suffrage),又稱婦女參政權,在民主社會中,允許女性擁有平等參與選舉投票以及擔任候選人的政治權利,被認為是婦女權利的一部份。
目錄
1
正文
正文
在人類歷史的多數時期中,女性都不被允許參與政治。在
法國大革命
之後,
歐洲
開始有人推動讓女性擁有
投票權
,19世紀開始,更多女性投入推動女性
參政權
的運動。
從19世紀晚期開始,在歐洲的
瑞典
、
芬蘭
與美國某些西部州,開始給予婦女有限的投票權。1893年,
紐西蘭
通過公民普選權,讓成年婦女擁有投票權,當時紐西蘭仍是隸屬於
英國
的一個自治州;1895年,同樣隸屬於英國的自治州,
南澳大利亞州
同意讓成年婦女可以出任政府官員及議員,擁有完整選舉權。
基本信息
性質
婦女權利的一部份
目錄
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