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檔案局館

安徽省檔案局館

安徽省檔案局館為省委、省政府直屬單位,正廳級建制。省檔案局與省檔案館系一個機構、兩塊牌子。

機構沿革


1956年11月和1957年6月,先後成立省委檔案館籌備處和省人委檔案館籌備處。
1958年9月,兩個檔案館籌備處合併。
1959年6月4日,國務院批准設立安徽省檔案管理局。
1959年7月11日,安徽省編委批准安徽省檔案管理局編製13名、安徽省檔案館編製15名。
1959年10月19日,經省委批准,成立安徽省檔案管理局、安徽省檔案館,合署辦公
1968年4月,安徽省革命委員會成立后,改省檔案館為省革委會檔案室,歸省革委會辦事組秘書小組領導。
1973年4月,恢復了省檔案館,隸屬於省革委會辦事組文檔小組。 1975年8月,省委辦公室設檔案處,處館合署辦公。
1980年2月,成立省檔案局,與省檔案館一套機構,兩塊牌子。2003年,在省直黨政機關機構改革中,省檔案局和省檔案館為一個機構、兩塊牌子,被確定為省委、省政府直屬單位,正廳級建制。現設9個處室,即辦公室(加掛人事處牌子)、法規處、標準化建設處、科技信息處、保管處、徵集利用處、整理編目處、機關黨委、監察室。
2003年4月3日,經省委、省政府批准,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安徽省檔案局(安徽省檔案館)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製方案》,省檔案局與省檔案館系一個機構、兩塊牌子,為省委、省政府直屬單位,正廳級建制;內設辦公室(加掛人事處牌子)、法規處、標準化建設處、科技信息處、保管處、徵集利用處、機關黨委,編製74名(行政編製5名,事業編製69名)。
2004年6月18日,省編辦批複,同意省檔案局(館)增設整理編目處,增加處級領導職數1正1副。
2008年7月14日,省檔案局印發安徽省檔案局(館)內設機構工作職責、人員編製和職位設置,實施“三定”工作。
省檔案局與省檔案館系一個機構、兩塊牌子,為省委、省政府直屬單位,正廳級建制。

主要職責


(一)貫徹實施國家有關檔案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研究制定全省檔案工作的規章制度、業務標準和技術規範,並組織實施;依法開展檔案行政執法監督
(二)負責研究制定全省檔案事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專項計劃,並組織實施。
(三)負責接收、收集和保管省直各單位和其他組織按規定移交進館的檔案資料;徵集散存在社會上的珍貴檔案資料;保守黨和國家機密,維護檔案的完整,確保檔案資料的安全;開發 利用檔案資源,為經濟建設和社會事業發展提供服務。
(四)負責制定檔案工作人員隊伍建設規劃,組織檔案專業人員崗位培訓;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全省檔案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的有關工作。
(五)負責審定綜合檔案館、專門檔案館、部門檔案館檔案資料接收和收集範圍。
(六)組織指導全省檔案理論和科學技術研究,開展對外交流活動。
(七)負責指導、協調省直和市、縣及專項檔案業務工作。
(八)承辦省委、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