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性金融中心

區域性金融中心

區域性金融中心是金融機構集中、金融市場發達、金融信息靈敏、金融設施先進、金融服務高效的融資樞紐。區域性金融中心能夠集中大量金融資本和其它生產要素,從而有力推動該城市及周邊地區的經濟發展。目前中國有26個城市計劃建立區域金融中心。

金融中心


第五十章 第一節
加快上海國際經濟、金融、航運、貿易中心建設
第五十七章 第一節
鞏固和提升香港國際金融、貿易、航運中心的地位,增強金融中心的全球影響力
第五十八章 第三節
推進廈門兩岸區域性金融服務中心建設

中國城市


北京 要建“具有國際影響力的金融中心”。
上海 2020年,基本建成與中國經濟實力和人民幣國際地位相適應的國際金融中心。
天津 建設區域金融中心,其重點是設立全國性非上市公眾公司股權交易市場,並將建立內地首個離岸金融中心
重慶 2020年將建設成為長江上游金融中心。
廈門 兩岸區域性金融服務中心。
深圳 深港地區獲得了國務院批複的四大中心:全球性的“物流中心”、“貿易中心”、“創新中心”和“國際文化創意產業中心”,而方案原稿中關於“聯手香港打造‘全球性金融中心’”的提法,最終沒有出現。
南京 目標是中國東部地區區域金融中心。
寧波 目標是區域性金融中心。
南寧 目標是國際區域性金融中心。
長沙 目標是區域性金融中心。
南昌 提出打造“三個中心”,其中之一便是金融中心。
合肥 進一步創新銀地合作方式,加快建設合肥區域性金融中心步伐。
烏魯木齊 構建中亞區域金融中心。
西安 以構建西部重要金融中心為目標,建設滻灞金融商務區。
濟南 已經成為跨省域金融監管中心,區域金融中心的輻射帶動作用初步顯現。
石家莊 力爭建成區域性金融中心。
武漢“十一五”期間加快武漢區域金融中心的建設工作已被武漢市政府相關決策部門提上議事日程。
鄭州 全國有重要影響的區域性金融中心。
瀋陽 目標是東北區域金融中心。
長春 目標是區域性的金融中心。
大連 目標是區域性國際金融中心。
成都 要建設成為區域金融市場中心。到2012年,金融業的增加值將佔到全市GDP的6%以上。
杭州 從建設生活品質之城、打造現代化國際大都市角度出發,共同打造杭州區域金融中心,打造全國性的金融服務民營經濟。
哈爾濱 將用10至15年時間把哈爾濱市建設成為面向東北亞的區域金融中心。
昆明 將用10年至15年的時間建成金融機構集聚、產業發展與金融資源配置高效的區域性金融中心和人民幣跨境結算中心。

中國邏輯


倫敦金融城市長陸毅安為中國城市建立金融中心支招:“簡單複製倫敦或紐約模式是不可行的。倫敦是一個人才聚集地。在倫敦你可以與世界任何地區建立貿易網路,這是一個全球共有、全球共同管理的城市,它聚集了來自全世界各個國家和地區的人才。”
陸毅安給中國人提供參考指標:金融人才最關鍵,同時還要配套國際化的軟環境,安全、舒適和便利的生活環境,附帶國際學校、醫院等設施,與城市本身要有成功的形象營銷。
按照陸毅安的標準,20多個要建立金融中心的中國城市,條件仍有欠缺——世界上的國際金融中心城市一般l0%以上的人口從事金融業,有數據顯示這個數字在上海也只有1% 。
“口號上說金融中心可以,但真正操作起來要成為金融中心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所謂的金融中心事實上並不完全是一個金融機構,我們真正要建設的是一個包括金融產業在內的產業綜合物。要成為一個真正的金融中心不容易,但是要發揮某個特定領域比較有專長、比較有特色的服務區是有可能的。”這是專家張承惠對中國式“金融中心”的理解。

金融指數


關於金融中心的形成、發展和競爭等問題國內外已經有大量的機構和學者進行了從金融學、地理學和現代經濟學等各方面的研究,並形成了關於金融中心形成及發展的諸多理論。綜合開發研究院(中國·深圳)(CDI)在進行多年區域金融學研究的基礎上,綜合運用前人研究成果,根據我國金融中心發展以及我國統計體系的實際情況,編製了我國金融中心競爭力評價的指標體系,即“CDI中國金融中心指數”(China Financial Center Index,CFCI),利用已經公開的統計數據,對我國金融中心的發展狀況進行客觀的評價,旨在為我國金融中心更好更健康的發展提供一定可借鑒的線索。
中國金融中心指數選擇中國內地24個2007年GDP在1400億元人民幣以上的省會城市和計劃單列市為樣本,以金融產業績效、金融機構實力、金融市場規模、金融生態環境等5個指標體系為考量進行排名。
中國金融中心指數是在前人研究的結論基礎上,綜合運用產業發展、金融發展和城市發展等方面的理論,充分考慮中國城市統計數據特徵,聽取、借鑒大量來自政府部門和金融機構專業人士意見后,形成的一個適用於國內金融中心競爭力評價的動態評估指標體系。
中國金融中心指數上海第一
2009年,全球金融危機陰影不散,各主要金融中心備受打擊,不過,中國內地金融中心建設卻有逆勢上行趨勢。根據綜合開發研究院(深圳)對內地城市金融業發展的調查顯示,已有超過20個城市提出發展成為金融中心的目標和具體措施,在這一看似盲目跟風的現象背後,反映出實體經濟對金融業發展的需求正在提升。
中國金融中心指數北京第二
為給予各地規劃金融業發展提供參考,明確不同城市發展金融業的優勢與差異。綜合開發研究院2009年日在深圳推出首期“中國金融中心指數”,該指數選擇內地24個GDP超過1200億元(人民幣,下同)的城市作為樣本,對各個城市的綜合金融競爭力進行了評價比較。這些城市經濟發展已經達到一定的水平,並在行政地位上有著一定的優勢,有利於金融資源的集聚。
根據中國金融中心指數研究成果表明,中國內地金融中心競爭力呈現較大差異,層級梯度明顯。
金融中心分級
根據“中國金融中心指數”中金融中心綜合競爭力得分狀況,整體上可以將中國的金融中心分為三級。
第一級金融中心,也可稱為“全國性金融中心”是具有全國性金融影響力和輻射力的金融中心。該一級標準為得分在60分以上的城市,分別為上海、北京和深圳。上海、北京、深圳以100分、89.22分、62分位於前三,屬於全國性金融中心;廣州位列第四,但得分僅為37.90,與第一梯隊相去甚遠。
第二級金融中心,也可稱為“核心區域金融中心”形成一定區域影響力和輻射力的金融中心。篩選標準為得分在30分以上60分以下,共有6個城市,分別為廣州、杭州、大連、寧波、南京、天津。
第三級金融中心,也可稱為“次級區域金融中心”得分在30以下,共有15個城市。
首期綜合競爭力排名前10的城市
第一位 上海;第二位 北京;第三位 深圳;第四位 廣州;第五位 杭州;第六位 大連;第七位 寧波;第八位 南京;第九位 天津;第十位 瀋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