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文化館

公益性群眾文化事業單位

合肥市文化館成立於1949年3月。現辦公地點位於市中心霍邱路38號城隍廟內。2004年底館內總資產292.5萬元;凈資產259萬元。

簡介


合肥市文化館
合肥市文化館
作為政府部門設立的公益性群眾文化事業單位,市群藝館一直承擔著策劃、籌備、組織全市性大型群眾文化活動、輔導和培訓基層業餘文藝骨幹、積極開展城鄉群眾文化調研、編印群文理論和業餘文藝輔導刊物、挖掘整理民間文化遺產等多項社會文化工作。近年來,合肥市群眾藝術館先後舉辦過一系列全市性的大型社會文化活動,其中主要包括有:連續舉辦十一屆“新春文化廟會”、三屆“廣玉蘭”文化藝術節、六次大型民間文藝踩街、四屆全市性“歌唱祖國”合唱節、四屆“六一”少兒藝術節、四屆全市業餘文藝調演以及“廣場文化年”、“慶祝建黨80周年大型廣場音樂會”、“幸福家園”廣場文化周、“誠信合肥”廣場演出等一系列大型群眾性文化活動;自1996年以來,市群藝館先後獨立承辦的各類廣場演出活動達500餘場,觀眾人數達到80餘萬人次;創作、輔導各類藝術作品及節目近500個,先後獲得包括文化部“群星獎”金獎、魯迅版畫獎、美術“金彩獎”等國家級大獎在內的一系列獎項。

主要職責


1、組織具有示範性、指導性的群眾文化活動。
圍繞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開展豐富多彩、健康有益的社會文化活動和節慶文化活動,通過活動的開展滿足群眾文化生活的需求、提高群眾的藝術素養、陶冶群眾的高尚情操;大力扶持和鼓勵群眾業餘文藝創作,在活動中重視挖掘民族民間傳統文藝和地方特色文藝;在活動中注重吸收和借鑒外來的藝術成果,努力反映現實生活。
2、開展文化館、站業務幹部的培訓、輔導工作。
有計劃地指導全市館、站業務工作,定期培訓文化館、站業務幹部;組建群眾業餘文藝團隊並常年開展活動;培訓和輔導社會各方面的群眾業餘文藝人才和骨幹;輔導基層單位的群眾性文化藝術活動。
3、挖掘、整理民族民間文化遺產。
開展民族民間文化資源普查工作,搜集、整理民族民間文化遺產和活動資料、史料;建立並管理本地區的“非遺”保護中心;完成本地區“非遺”項目的申報工作;建立群眾文化藝術檔案。
4、開展理論調研,編印群文刊物。
積極開展群眾文化的理論研究和學術研討活動;調研本地區群眾文化的基本現狀以及發展趨勢,為上級主管部門提供決策依據;編印群眾文化的宣傳資料和群眾文化刊物,加強與周邊群眾文化事業單位的橫向聯繫。

獲得榮譽


2021年7月30日,擬認定為第五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保護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