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團員

中國共產黨的助手和後備軍

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團員,簡稱共青團員、團員,是中國共產黨的助手和後備軍,是指按照《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章程》規定的入團條件和程序被批准加入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的信仰共產主義的中國青年。

年齡在十四周歲以上,二十八周歲以下的中國青年,承認團的章程,願意參加團的一個組織並在其中積極工作、執行團的決議和按期交納團費的,可以申請加入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

截至2017年年底,全國共有共青團員8124.6萬名。

權利義務


團員義務

團員必須履行下列義務:
(一)努力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學習團的基本知識,學習科學、文化、法律和業務知識,不斷提高為人民服務的本領。
(二)宣傳、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積極參加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努力完成團組織交給的任務,在學習、勞動、工作及其他社會活動中起模範作用。
(三)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團的紀律,執行團的決議,發揚社會主義新風尚,積極參加志願服務,實踐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和社會主義榮辱觀,提倡共產主義道德,弘揚中華民族傳統美德,維護國家和人民的利益,為保護國家財產和人民群眾的安全挺身而出,英勇鬥爭。
(四)接受國防教育,增強國防意識,積極履行保衛祖國的義務。
(五)虛心向人民群眾學習,熱心幫助青年進步,及時反映青年的意見和要求。
(六)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勇於揭露和糾正錯誤言行,勇於改正缺點和錯誤,自覺維護團結。

團員權利

(一)參加團的有關會議和團組織開展的各類活動,接受團組織的教育和培訓。
(二)在團內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三)在團的會議和團的媒體上,參加關於團的工作和青年關心的問題的討論,對團的工作提出建議,監督、批評團的領導機關和團的工作人員。
(四)對團的決議如有不同意見,在堅決執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並且可以向團的上級組織提出。
(五)參加團組織討論對自己處分的會議,並且可以申辯,其他團員可以為其作證和辯護。
(六)向團的任何一級組織直至中央委員會提出請求、申訴和控告,並要求有關組織給以負責的答覆。
團的任何一級組織或個人都無權剝奪團員的權利。

入團程序


申請入團的青年應有兩名團員作介紹人。
介紹人應負責地向被介紹人說明團章,向團的組織說明被介紹人的思想、表現和經歷。
要求入團的青年要向支部委員會提出申請,填寫入團志願書,經支部大會討論通過和上級委員會批准,才能成為團員。被批准入團的青年從支部大會通過之日起取得團籍。

入團宣誓


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團旗
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團旗
新團員必須參加入團儀式,在團旗下進行入團宣誓。
誓詞如下:我志願加入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堅決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團的章程,執行團的決議,履行團員義務,嚴守團的紀律,勤奮學習,積極工作,吃苦在前,享受在後,為共產主義事業而奮鬥。

團員證


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團員證
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團員證
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團員證封面為墨綠色,象徵著青春和朝氣蓬勃的青年運動;封面上方印有紅色燙金團徽,象徵著共青團是團結教育青年的核心。團的組織和團員應按規定管理和使用團員證。團員證內容包括:團員自然情況、團籍註冊、團的組織關係轉接、團員榮譽記載、超齡離團、備註,並附有團費收繳卡。

退團程序


團員有退團的自由。團員要求退團應向支部委員會遞交書面報告,由支部大會決定除名,並報上級委員會備案。
團員沒有正當理由,連續六個月不交納團費、不過團的組織生活,或連續六個月不做團組織分配的工作,均被認為是自行脫團。團員自行脫團,應由支部大會決定除名,並報上級委員會批准。

團員數量


截至2017年年底,全國共有共青團員8124.6萬名,其中學生團員5795.1萬名;共有基層團組織357.9萬個,其中,基層團委20.4萬個,基層團工委1.6萬個,團總支16.5萬個,團支部319.4萬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