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過程

政治過程

把社會歷史看作一個發展過程的思想自古有之,赫拉克利特、G.W.F.黑格爾和K.馬克思就是社會過程論的著名代表。但是,明確地把政治過程當作政治分析的重要概念,卻是20世紀開始的。1908年美國政治學家A.F.本特利發表了《政治的過程》一書,首次把政治過程當作政治分析的核心。1951年 D.B.杜魯門在 《政府之過程》一書中進一步發展了這一思想。

簡介


社會過程中與政治權力和決策有關的一系列活動。它是政治生活的動態方面,包括了政治系統從輸入到輸出的全部活動。
50年代后,“政治過程”成了政治分析中重要的概念之一。

構成


政治過程是由政治行為者在政治系統的輸入與輸出過程中所發生的一系列互動行為構成的。政治行為者既可以是個人,也可以是團體。社會中的每一位成員在政治過程中或多或少起著作用。在現代社會中,個人在政治過程中的重要作用日益讓位於各種政治團體。在當代政治生活中,影響政治過程最重要的行為者實際上是政黨和政府。政治過程賴以運行的動力是權力,權力是實現團體和個人各種重大利益的最有效手段。從某種意義上說,政治過程就是為權力而進行的鬥爭。權力鬥爭的各種形式,如選舉、立法、司法、行政、決策、暴力、命令、操縱、協商、鼓動、遊說、許諾、教育、諮詢等政治活動,是構成政治過程的重要內容。政治過程作為社會過程的一部分,它與其他社會活動密切相關,受到諸如經濟過程、文化過程等其他社會過程的極大影響;還受社會生活諸要素的影響,其中主要有國家政治生活的規範、政治行為者的狀況、權力的配置、政治機制的運行模式和社會的政治結構等。

其它


政治過程通常也被當作是區別於政治制度分析的一種研究方法。這種研究方法發端於本特利和杜魯門,流行於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的行為主義政治學興盛的時期。它把政治生活看作是一個持續不輟的過程,反對把政治制度當作政治分析的核心內容,主張把政治過程當作政治分析的核心內容。政治過程分析實際上是一種動態的政治學,它為政治學家描述和解釋變幻莫測的政治現象提供了一種分析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