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科技局
徐州市科技局
徐州市科技局是徐州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門。
目錄
(一)貫徹落實國家、省和市科技、知識產權工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擬訂科技、知識產權發展中長期規劃、年度工作計劃並監督實施,研究提出區域科技發展布局和優先發展領域,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牽頭擬訂全市科技發展、專利及知識產權工作的政策和措施。
(二)提出科技體制改革的政策和措施建議,指導全市科技體制改革工作,推進區域創新體系建設。
(三)會同有關部門管理科學事業費、科技撥款及各類科技經費,負責科技統計工作與監測工作。
(四)指導和協調重大研發機構、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科技公共服務平台、企業院士工作站等科技基礎設施建設,聯繫在徐的科研院所和高校的有關工作。
(五)指導科技企業孵化器和加速器等科技創新創業載體建設,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新技術、新興產業發展及其產業化的政策措施,指導開發園區、高新技術特色產業基地等建設,負責高新技術企業、民營科技型企業、高新技術產品、自主創新產品認定的有關工作,推進科技金融結合工作。
(六)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產學研結合的政策措施,指導科技成果轉化工作,擬訂激勵企業技術創新的政策措施,推動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建設。
(七)組織擬訂科技促進農村和社會發展的政策措施,組織實施現代農業科技創新工作,指導科技示範推廣基地建設,促進以改善民生為重點的農村建設和社會建設。
(八)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科技人才引進和隊伍建設規劃,提出相關激勵政策建議,推進國內外領軍型科技人才引進及其項目產業化。
(九)負責全市科學技術獎評審組織工作和科技進步先進企業等科技獎勵的組織評審工作,歸口管理科技成果、科技保密、技術市場等工作,指導科技服務體系建設,推動科技服務業發展。
(十)制定科技合作和交流的政策措施,組織開展對外科技合作交流工作。
(十一)制定科普規劃和政策,組織協調科普工作,依法負責科技行政許可工作。
(十二)會同有關部門建立知識產權執法協作機制,開展相關的行政執法工作;處理和調解專利糾紛,查處假冒專利行為。
(十三)負責市國防動員委員會科技動員辦公室、市科普聯席會議辦公室和市知識產權聯席會議辦公室工作,指導縣(市)區科技和知識產權工作。
(十四)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