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判

書判

書判是詞語,拼音shū pàn,釋義為書法和文理。

詞語信息


書判(書判)

詞語解釋


指書法和文理。《新唐書·選舉志下》:“凡擇人之法有四:一曰身,體貌豐偉;二曰言,言辭辯正;三曰書,楷法遒美;四曰判,文理優長。”唐 韓愈 《李君墓誌銘》:“進士及第,試書判入等。補秘書正字。”五代王定保《唐摭言·無名子謗議》:“李翰 雖以辭藻擢第,不以書判擅名。”宋 蘇軾 《和子由聞將如終南太平宮讀書》:“始者學書判,近亦知問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