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海洋局寧波海洋環境監測中心站

國家海洋局寧波海洋環境監測中心站

(三)負責所轄海區海洋站、環境監測站的選址、論證及建設;承擔觀測項目變動技術報告的呈報。 (七)負責轄區內海洋環境監測及資料數據的處理工作。 (九)承擔轄區海洋環境調查、赤潮監視監測任務,並負責轄區海洋傾廢管理等項目的環境監測、評價及受理工作。

目錄

正文


主要職責
(一)負責海洋站(海洋預報台)的行政業務管理、技術指導、人員培訓和資料檔案工作。
(二)負責所屬海洋站觀測資料的獲取、分析處理、傳輸和質量控制。
(三)負責所轄海區海洋站、環境監測站的選址、論證及建設;承擔觀測項目變動技術報告的呈報。
(四)製作併發布本轄區海洋環境預報和海洋災害預報、警報,以及預報要素的診斷分析產品。
(五)負責本轄區年度海洋災害分析評估及預測,對海洋災害進行災情調查、資料搜集並上報。
(六)承擔轄區經濟建設、社會發展、防災減災和海上其他活動的專項海洋預報服務、海洋環境條件評價工作。
(七)負責轄區內海洋環境監測及資料數據的處理工作。
(八)承擔東海區斷面調查任務,發布東海海洋斷面監測通報。
(九)承擔轄區海洋環境調查、赤潮監視監測任務,並負責轄區海洋傾廢管理等項目的環境監測、評價及受理工作。
(十)承擔轄區海洋廢棄物傾倒區、海洋石油勘探開發、海洋工程建設項目等環境監測、評價,海洋污染事故及海洋災害等應急監測和評估。
(十一)承擔分局及寧波市政府下達的其他工作任務。